第178章 意外死亡(18)[第1頁/共4頁]
“你們不是從他的出租屋裡搜出盜版書、盜版影碟和黃色書刊嗎?另有,他捏造身份證,這些罪名充足他喝一壺了吧?”
呂瑩瑩和羅進也以為阮誌豐是顛末經心策劃行刺柳青雲的,但是在坐冇有一小我指出窺伺方向和獲得證據的路子。
讓大師冇有想到的是:阮誌豐竟然請來了北京的聞名狀師吳明法,吳狀師從北京帶來了4個助手,像是億萬財主的狀師團,可見阮誌豐的產業有多麼豐富。
吳狀師從手袋裡取出3萬元遞給,當場把罰款交了,阮誌豐被當庭開釋,他抱起7歲的小兒子說:“孩子,我們回家,不哭啊。”
庭審開端了,查察院把阮誌豐的罪證一一表態,說他行刺證據充分確實,犯法究竟清楚,請法官賜與酷刑峻法。
楊龍交代他要判阮誌豐極刑,或者無期,但是,李法官清楚這是個如何的案子,他口頭上曾承諾楊龍會儘量照他的設法去辦,心底下卻不這麼想,阮誌豐是否真的行刺了柳青雲呢?遵還是理推斷:一個身家上千萬的越南百姓來長江市擺地攤是有懷疑的,但中國法律已有很大改良,都順從疑罪從無的訊斷。
重案組在楊龍的親身監督下,分紅3班對阮誌豐停止輪番審判,班長彆離由吳江、小克、周挺擔負,他們各自帶著兩個核心構成員,共9小我。楊龍在普通上班時候都呆在刑警隊,在監控室裡看審判錄相,冇有參與審理。
阮誌豐一瞥見對方,非常震驚,但刹時反應過來:“你是誰?誰是你兒子?哪來的瘋老頭?”他不屑地瞟他一眼。
“這些罪名無頭痛癢,最多判一兩年,或者些罰款放人,畢竟他持有外洋護照,要從大局考慮,我們不能做得過分度。”
但是,吳明法把檢方的證據一一顛覆,他隻承認阮誌豐出售盜版書、盜版碟和黃色書刊,這些東西都是從海印橋批發市場批發來的,他冇有大量製造,如果要判刑的話應當判製造商的刑,而不是阮誌豐,不然有失公允。
“放下村長不當,跑到中國來擺地攤,不更可疑嗎?”
“對,阮誌豐有嚴峻殺人懷疑,孟河村位於雲南紅河交界,邊貿買賣昌隆,很多毒販和賭徒長年居住在孟河村,是以給本地的經濟帶來空前的繁華,他一家住在近千平方米的豪宅裡,並且有三個老婆,他紆尊降貴來這邊過苦日子,必定有他的目標,會不會當年柳青雲在雲南從戎時與他結下梁子?質料顯現:阮誌豐年青時販毒過,能夠被柳青雲打擊過。可惜,越南警方無從查知他20歲之前的質料。”周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