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交通事故(2)[第1頁/共4頁]
他從速跑上前去,想把駕駛員抱出駕駛室,但鋼筋從他的身材穿過,緊緊地把他釘死在坐位靠背上,冇法搬動他。
至因而不是像白禮說的那樣,有個男人俄然橫穿馬路,要調閱監控錄相才氣證明,如果錄相證明白禮為了製止撞死人而猛力刹車,那麼,穿越馬路的人將負更大任務。
“這你得和死者家眷共同停止協商,協商不成,能夠上法庭,讓法官來裁判。你能夠請個好狀師,當然,如果能獲得死者家眷的諒解,補償金天然會少點……你有冇有去病院看過李梅?”鄧隊長拿起辦公桌上的公用保溫杯喝了一口水。
有個交警奉告鄧文明說現場勘查已經結束,問他還需求做甚麼?鄧文明看放工時候還冇到,叫他們去四周的商店扣問目睹者,做開端的調查,看看白禮有冇有扯謊。他們三人隨即向路邊的商店走去。
白禮聽到求救聲以後,才發明後車廂上坐著個30多歲的女人,她緊緊捂著肚子大聲叫著,本來鋼筋穿透了駕駛員和靠背,刺到女人的肚子裡,緊緊地把女人卡住,她的肚子正流著血……
但是,白禮的店還開著,一是他運營多年,積累了很多資金;二是他和修建公司的乾係比較好,以是纔沒有開張。
他曉得肇事了,抱脫手機想打120和122,剛想撥號時,聞聲一個女人的聲音嗟歎著:“快,快來救救我……救救我……”
一會兒,三個交警回到現場,對鄧文明說他們扣問了五個目睹者,說法和白禮的分歧。鄧文明點點頭,叫他們出工回隊,然後叮嚀人把江渚的車拖歸去。白禮望著警車遠去,開著車跟著警車回交警隊。
白禮固然不是首要任務人,但是,他違背了《中華群眾共和國門路交通安然法》第48條:矯捷車載物該當合適覈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背裝載要求,以落第54條:矯捷車載物不得超越矯捷車行駛證上覈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等之規定。
交警對現場停止勘查。有的拍照,有的記錄,有的扣問白禮變亂是如何產生的。白禮實話實說,不敢坦白任何細節,因為性命關天,決計坦白究竟是要受法律製裁的,因為一起上都有電子眼,是瞞不住的。該本身承擔的任務承擔下來就好,隻要好活著,能夠東山複興,最遺憾的還是死者,因為人死了甚麼都冇有了。
鄧文明打電話給白禮,叫他來交警隊拿交通變亂認定書。白禮接完電話後,打的來到交警隊,鄧文明把認定書給他,他接過來當真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