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那位掉在我家陽台上的鳳大爺

第39章 首發[第1頁/共5頁]

古時學者多數以為《山海經》是夏禹、伯益所作,明天看來此說純屬無稽之談。不管是從其包含萬象的內容上看,還是從各篇成書時候遲早不一上看,《山海經》非出於一時一人之手,是個人編述而成。因為《山海經》的內容非常遍及,是官方小我有力完成的,即便一個氏族部落的帶領個人也隻能編成此中的一部分。因為受古時地區、交通前提的限定,一個部落不成能體味到各地的環境。以是,隻能通過巫師口耳相傳積累,在大一統的後代將其加以清算成書。而初期巫師的職責,決定了他們文明知識的佈局,大凡天文、地理、汗青、宗教、生物、醫藥、帝王世係及嚴峻技術發明等等,無不曉得,故《山海經》的內容非常駁雜。

但是,因為《山海經》既非出自一人之手,也非寫成於一時,筆墨記錄上本已疏略簡亂,再加上傳播時候長遠,以是,訛誤衍脫、增削竄改的環境很多,令人不便瀏覽,常常難以瞭解,需求做一些訂正疏浚的事情。但考慮到本書為一部提高性讀物,在於簡明,不宜停止煩瑣考據,故采納通便之法,既能保持原文麵孔,又可校訂理順筆墨,還要不必列出訂正記。這就是:凡遇訛文,即標以圓括號,前麵補上改正之字,並標以方括號,表示改正,如《南山經》鵲山條中的“其狀如穀而黑理”一句,“穀”為“榖”之訛,因而校訂為“其狀如(穀)[榖]而黑理”;凡遇衍文,即標以圓括號,表示刪除,如《南山經》最後一條中的“一璧稻米”一句,在高低當中讀不通,實為衍文,因而校訂為“(一璧稻米)”;凡遇脫文,即標以方括號,表示補充,如《南山經》柢山條中的“又東三百裡柢山”一句,“三百裡”下脫一“曰”字,因而校訂為“又東三百裡[曰]柢山”。凡作如此校訂的筆墨,都是有可靠按照的,是在接收古今學者研討服從的根本長停止的,如明人王崇慶,清人王念孫、何焯、吳任臣、汪紱、畢沅、郝懿行,古人汪紹原、袁珂等,此中尤多得益於袁珂的訂正服從。又《山海經》中每多異讀字、通假字,難識難讀,故隨文用拚音註上音,並且不避反覆,以便利明天的青年讀者。本書的註釋本著淺顯易懂的原則,製止繁征博引,力求簡明扼要,以疏浚文義為主。註釋中所據成說,首要出自晉人郭璞的《山海經傳》、清人郝懿行的《山海經箋疏》、古人袁珂的《山海經校注》。彆的,也間出己意,以發明前賢所未逮者。如遇似是而非之說,或幾種說法都可通,卻難定奪,則於註釋中列出,以供讀者辨彆擇取。如遇意義不明,又無乾證可求之處,則仍存其疑,不做臆解,以求慎重。除個彆環境外,不做反覆註釋。本書的譯文,以直譯為主,以意譯為輔,儘量製止以釋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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