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A級通緝犯 - 第270章 命案現場

第270章 命案現場[第2頁/共3頁]

陳法醫對受害者的屍身停止了開端的查抄,判定其滅亡時候在早晨8點到9點之間。

祁若南在案發明場共彙集到了三種指紋,彆離屬於受害者湯靖,孔先生以及吳警官,凡是被凶手觸碰過的東西全都顛末端細心的擦拭,冇有留下第四小我的指紋或手套印。

受害者家的門鎖冇有被粉碎的陳跡。凶手應當是趁受害者回家開門的時候,用鈍器從身後偷襲了受害者,然後將其挪動到客堂內,實施下一步的犯法行動。

早晨11點多,顧淞躺在接待所的床上,固然被睏意侵襲,卻餓得睡不著覺。伴跟著打雷般的咕咕聲,他愁悶地從床上坐了起來,快速在房間裡掃視了一圈兒,成果除了兩瓶喝得見底的礦泉水和半包玉溪煙以外,再冇有任何能入口的東西。

很多人能夠不體味這小小的噴霧劑能有多大的殺傷力,但他們倆但是切身材味過這東西的短長性。雖說防狼噴霧的首要成分是辣椒素,對人體無器質性毒副毀傷,但如果利用不當也會對彆人形成必然的風險。

顛末比對,案發明場留下的兩種鞋印彆離屬於報案者孔先生和派出所的吳警官,其他的鞋印全都被凶手用受害者家裡的拖把擦掉了。樓道內的鞋印非常龐大,提取和比對事情還需求破鈔必然的時候。

但是更加讓人愁悶的動靜還在背麵。勘查職員剛一進入現場,心就涼了半截。他們本為這一次的案子產生在室內,凶手多多極少會留下一些犯法陳跡,但是一看到空中上留下的水漬,他們就曉得凶手當真清理過犯法現場,想找到有代價的線索估計很難。

受害者的後腦有一處鈍器打擊傷(非致命傷),真正致死的啟事是受害者的腸子被凶手從體內拽出。

此作案伎倆與“7・7殺人案”如出一轍,能夠肯定這兩起案件是同一名凶手所為。至於五年前的案子是否另有彆的一名凶手,以及兩名凶手之間是否存在聯絡,這隻是顧淞的小我猜測,臨時冇法獲得證明。

顧淞有些摸不著腦筋,正想問他是不是吃槍藥了,就聽夏時用非常嚴厲的口氣說:“喬隊剛讓我告訴你呢,縣城西北邊的羊角衚衕裡的一棟住民樓產生了一起命案,你從速清算一下,叫上若南和陳法醫一起來案發明場。”

2014年,廣州地鐵五號線的列車車尾處有兩名少年隨便玩弄防狼噴霧,車上的搭客在分散過程中產生擁堵碰撞,導致13人遭到了輕微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