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審判[第4頁/共4頁]
陸明揚說:“好笑,以是笑出來了。”
辯白人說:“但是……”
公訴人一臉驚奇,說:“武師長,你之前的證詞可不是如許,莫非你想放了骷髏人,彆忘了當時他可差點殺了你。”
聽眾席鬨然一片,恥笑聲不斷於耳。
公訴人請出了第四位證人,竟是嶽震。
他的話有理有據,無懈可擊。審判長,合議庭成員,聽眾席乃至統統人,都被這話驚到了。
辯白人當即打斷說:“等等,第一個案件是2018年10月20日產生在豐台區一馬路新南街的惡性傷人事件,公訴方彷彿弄差了。”
陸明揚冇看到父母親,心中雖有不快,卻也明白他們的苦處。他那黑洞洞的眼眶觸及陸長卿、鐘思明和白倩倩的目光時,仍感到絲絲暖和。
這時,法庭大門俄然翻開,一個少女高喊著:“我是證人,讓我出來。”來人恰是小美。
陸明揚天然曉得那些人是本身發瘋時殺死的,如果連這也給他判個無罪,貳內心都要過意不去了。軍隊、市委、警局都在幫著他,照這環境下去,前麵的兩個罪名恐怕都會不建立。遂對辯白人說:“你不要說了,這件事我認罪。”
公訴人說:“豐台區一馬路新南街的證人尚未到,我方但願先停止下一案件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