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趕集[第3頁/共3頁]
羅安國手裡卷著煙,昂首看著她道:“你會羊毫字?你爸教你的?”
秦氏態度果斷,羅安國也冇有體例,此次貝思甜隻得絕望而過。
貝思甜也冇有太絕望,固然冇有墨汁,但是有了羊毫也好說,羅安國喜好有長進心的人,到時候管他借羊毫應當不難。
貝思甜聽到‘扒皮’兩個字,靈機一動,說道:“寫字能賣錢,以是她倒是不反對。”
貝思甜一怔,鋼筆和鋼筆水都是金貴東西,寶貴了,這裡如何會有的?
羅安平興高采烈,趕集對於他們這些孩子來講,就像是去玩耍,集上有好多好玩的東西,就是看看錶情都會愉悅。
但是秦氏壓根就不信她會寫羊毫字,那東西,就是當家的寫的也賣不出去,她一個丫頭電影寫的就能賣出去?
貝思甜哪敢全都說實話,她來到羅家之前隻要十二歲,練字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十二歲的小女人,平時又遭到壓榨,如何能夠練出一手好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