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鐘秦[第3頁/共4頁]
冇有舞台的燈光影響,麵前的鐘秦卻仍舊讓江濤有些喘不過氣來。對方看起來很高,臉上冇有甚麼笑容,穿戴一身筆挺稱身的洋裝,比起偶像巨星,看起來更像是一個勝利的販子。
那些人拿出籌辦好的署名本,一擁而上,將江濤團團圍住。
鐘秦的手上也有一枚戒指?!
但對方卻有著足以站在文娛圈的最顛峰的麵貌,以及與之相匹的強大氣場。
就是給江濤收回聘請信的那家經紀公司。
此時現在的江濤還不曉得左手食指上的戒指代表著甚麼,卻節製不住地去在乎這一點。
“簽個名吧,江濤!”
“減肥、抽脂乃至整容,在文娛圈裡都是到處可見的事情,不敷以大驚小怪。”鐘秦搖了點頭,“但他為了這類事情勞煩白老闆您,無疑是羊入虎口。”
“江先生,請。”
“我覺得鐘先生曉得啟事。”白鬼將手放在胸口處,輕笑了一聲,“鬼在民氣。”
這一次,白老闆並冇有穿戴喜好的女裝,反而是可貴的一身高領毛衣和牛仔褲,看起來格外休閒的裝束。
而現在,辦公室正中間的大桌子前麵,鐘秦應當正背對著江濤,坐在那張很大的轉椅上。
“是嗎?”白鬼俄然從椅子上起家,“我卻感覺你們兩個完整分歧。和你比擬,江濤但是差遠了。”
而白老闆走後,那位奇蹟有成的超等巨星,卻就這麼將整小我埋進角落的沙發裡,墮入久久的深思。
“我可不是老虎。”白鬼攤了攤手錶示委曲,“為了不給從未有過緋聞的鐘大明星添費事,我但是特地身穿男裝前來。”
“店裡的客人罷了。”白老闆喝了一口咖啡,“鐘先生的咖啡還是影象中的味道。”
比賽的冠軍,或者是那份合約,另有甚麼意義?
“差點忘了閒事。”白鬼也轉移了話題,“遵循商定,我把王權留在了這座都會,不過這幾天颳風下雨的,雜貨店的門神可不如何好當,現在已經被斑斕街的差人送到病院去了。”
“此話怎講?”
就在這個時候,江濤不曉得為甚麼重視到了一件事情――就在鐘秦拿著杯子的左手食指上,戴著一枚鉑金戒指。除了材質以外,那枚戒指的格式乍一看與江濤從老闆那邊拿到的那一枚有些類似。
當兩位評委為了某個流浪歌手的去留爭論得麵紅耳赤時,坐在中間的鐘大明星倒是直接按下了決定性的PASS鍵。
鐘秦熟諳雜貨店老闆,乃至稱呼他為高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