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縣令(gl)

第40章 良宵[第1頁/共4頁]

李祿身後,王慧君一口咬定燕窩湯裡有毒,而那碗燕窩湯,是仆人鄭籃親手做的,且親手端到李祿手裡,如此,鄭籃就是最大懷疑人,被王慧君一狀告到縣衙,再有上屆縣令大人屈打成招,終究謀財害命的罪名畫押收監,等待秋後處決。

“感謝,你甚麼時候出去的?”我笑道,和她在一起,統統老是那麼天然溫馨。

狗官無處不在。

“好。”

“萬鬥金號”,顧名思義與黃金密不成分,首要有冶煉、打造、成型等一係列構成的鏈條式營銷形式。辦事工具,上至尊家貴族,下達到官富人,就連目前市道暢通的金錠子,也是出自“萬鬥金號”。

“竹雨,你對著檀卷已兩個時候,長此埋頭核閱,會導致目力降落,也會毀傷脊椎,不如,先起來舒緩一下,稍後再作持續罷。”

“竹雨你內心,當真是這麼想?”她道。

她通俗鬱鬱,嵌著些許憾意:“我喜好看你用飯的模樣,遺憾我冇有燒飯的天賦,隻能無數次胡想,竹雨你手捧的碗裡,是我親手烹煮的食品,該多好。”

她清淺一笑,語義真假難辨:“不是。竹雨,你若變成羅鍋,也是很都雅的美女羅鍋,想給你捏肩捶背的人,排成隊,從這裡,能排到衙門口。”

我頓時稍作調劑,倒是冇法粉飾的高興,也不想去粉飾,忙把手伸疇昔,悄悄按在她瑩白的手背上,安道:“冇有烹調天賦的人,又不是隻你一個,不會便不會罷,我會就行,我做給你吃,也是一樣的。”

像李祿這般呼風喚雨、吵嘴通道的商界精英,被人謀財害命很普通,有錢嘛,賺撐了,吐出來不敷為奇。

但是,李祿倒是在家人麵前暴斃的,再冇有腦筋的綁匪,也不會笨到當著人家家人的麵去下毒吧?人死了,綁匪拿不到分毫。

她不止一次莫名的向我言謝,固然我不曉得她這般所為何因,卻從未有過過問的設法。我曉得,她做甚麼,有她的事理,想讓我曉得,她天然會告我。

前後一秒的反差,令我內心很不是滋味,她不像信口開河,也不像等閒放棄的人,但是她後半句話,讓我內心有種不好的預感。

第四十章

“我……”我冇想到她會俄然提出喝酒,我也不喜好喝酒,又見她興趣勃勃,不捨得掃她的興,略作掙紮後,還是應了。

從各種跡象闡發,我感覺鄭籃懷疑不大,如果用其他罪名還說的疇昔,說“謀財”,的確太風趣。鄭籃隻是一個仆人,就算她的主子再死一萬次,李家的龐大師產,也分不到仆人身上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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