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要人(一更求月票)[第3頁/共3頁]
“楊青。”
縣太爺也冇喊停,冇過量久,內裡的呼喊聲就停了,前麵衙役過來。說是那女子受不住刑,已經死了。
大戶嚷著讓女方賠錢。女方父母嚷著償命,亂亂糟糟的。
白蓮搖了點頭,內心想著,依著衛氏的性子,如何能夠會同意,何謙跟衛氏青梅竹馬,想必是更體味對方,白蓮要說同意了,豈不穿幫!
當下拿著當初互換的信物就鬨到了公堂。
“你孃親同意了?”
“回大人的話,還剩三隻。”
說是統統皆因她起,甚麼都冇問。拖到後堂就是一頓杖責。
寧縣的縣令明天也過來給馮通判的母親祝壽,在席間說了這些,何謙就聽了一耳朵。
“這小子能得大人看重,真是他上輩子積善了。”
就在剛纔的宴席上,何謙本與馮通判以及幾個品級略高的官員坐在一起,就聽一旁提及了寧縣的一樁案子。
並且是如此簡樸的題目,白蓮隨後想到本身的身份,本身現在隻是個孩子,哪怕這個再簡樸,本身也最好假裝不知。
“回大人,小人恰是楊青,本年十一。”
以後就招招手讓亭外的小廝出去,叮嚀道:
這些話本是縣太爺要說的,現在被女方父母說了,除了歎一聲親情涼薄以外,也冇甚麼可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