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5章風氣[第3頁/共3頁]
淺顯百姓的利在於養家湖口,販子的利在於財帛賄物,官員的利在於官爵權勢,大抵如此,不會有所例外。
殺人不是目標,隻能當作終究的手腕,製衡之策永久都不過期,一家獨大,以中原之廣漠,是絕對不成取的,誰冒頭,就要毫不包涵的予以打壓。
無才無信,喜好吃喝玩樂,沉湎女色等等,任一條加身,也能讓他們在宦途上栽跟頭。
當世還是不太一樣的,固然不消對此時的貴族們有太多的希冀,可大抵上來講,宦海當中的貪賄之事多數還是產生在初級官員身上。
證據鏈已經非常完整了,元貞四年的考場舞弊桉,到此已是本相明白,元貞七年的考場弊桉,也是這幫人做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