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一生所得的最後處置(1)[第1頁/共4頁]
的確,她還年青,執業不久,但是,七年的頂尖法學院的學術浸淫,兩年發憤的練習狀師生涯,杜蘅的專業才氣,停業程度不減色於人。
然後,調劑就淪為了菜市場,辯論漫罵,指責吼怒,吵得沸反盈天。
但是,並不是不時有效,比如眼下的法庭……
被告席太多已經坐不下,被安排到法警臨時搬來的椅子上的杜蘅抱著條記本,腳邊是兩個紙袋子的檀卷。她握著鋼筆,悄悄的等候著後續。淡妝,齊耳短髮,灰色風衣,一身玄色洋裝套裙,神采嚴厲,一個標準的狀師形象。小巧的無邊框眼鏡前麵,杜蘅大眼睛逡巡著全場,目光靈敏,格外的精力。
被告的告狀狀有理有據:
“我說的是究竟,如何是人身進犯如何是欺侮了?他沈家旭的娘不就是裝狷介,冇名冇分的跟著老許幾十年,到最後還是圖個錢啊……”
書記員宣佈法庭次序,審判長宣佈開庭,查對原被告及訴訟代理人身份資訊……高度的典禮化,法度化標準著法庭審理,烘托著慎重嚴肅。這是肖院長期間死力主張推行的,這統統的企圖,終究還是為了強化人們心中對法律對法庭的畏敬之感,以包管庭審的順利停止。
“分歧意。”杜蘅代表拜托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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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被告坐下,保持沉默。現在是被告法庭陳述階段!”審判長及時製止了即將發作的牴觸。
這是如此的龐大(奇葩)的故事。
國徽高懸於法庭正中心,法官的法槌敲響,法袍之下的法官寶相寂靜。
“被告同意被告的計劃嗎?”審判長持重的就如播音員,麵無神采。
“您能夠坐下說……”她的代理狀師提示著,但是,劉玲玲密斯並冇有聽到。
“第一被告,趙豪傑,出世於1993年,東莞,目前住址是北京市朝陽區金椰樹小區……訴訟要求是:要求豆割被擔當人遺產的八分之一歸被告……究竟與來由:作為被擔當人許壯為的兒子,是許壯為的第一挨次位擔當人,享有合法的遺產擔當權。對於許壯為先生在許安個人的股權,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房產等具有擔當權……現被告與被告劉玲玲和許樂康就被擔當人的遺產擔當不能達成和談,被告要求法院,遵循究竟和法律規定豆割原、被告共同擔當的遺產,確保被告的合法職位和權益獲得保障……”
當然,這類調和的錯覺隻保持到了收場,各方獨一的分歧定見就是合議庭審判員的構成……
一名中年男狀師麵無神采的念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