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曆史軍事 - 陛下曾經嫁過我 - 第120章 另一樁事

第120章 另一樁事[第1頁/共4頁]

“至於你這女兒,也一起帶歸去家去,重新教養,莫要再讓她做出這類不堪蠢事,廢弛了安南侯府的申明!”

戚雲恒並不擔憂宋時抗旨――若宋時真的那麼做了,事情反倒是簡樸了,更好處理了。

戚雲恒冇有當著安南侯夫人的麵鞠問此人,隻揮了揮手,讓魏公公把這三人全數帶走,該放的放,該審的審,然後纔對安南侯夫人說道:“本日之事,臨時記下,待安南侯歸京履職的時候,朕再與他計算。”

戚雲恒愣了一下纔回想起來,在秦國公府的變故發作之前,他本來想要處理的是安南侯夫人以及她的女兒汪氏妄圖獻寵媚上的事。

事有輕重緩急,戚雲恒愁悶歸愁悶,不甘歸不甘,卻也不得不把“管束”歐陽的動機臨時撤銷,抓緊時候,將人摟在懷裡狠狠親了幾口,揉搓了一番,然後便放出度量,送出宮去。

――皇後又來湊甚麼熱烈?

戚雲恒本想將歐陽留在宮裡,好好地“管束”一番,讓他此後切莫再兵行險著,害得本身擔驚受怕不說,真如果一時不慎,天人永隔,那才真的是悔之晚矣。

汪氏還想抵賴,安南侯夫人卻不想再罪上加罪,為了一個可愛的馮家,給本身的夫君乃至全部安南侯府招災肇事,當即跪倒在地,把後果結果一五一十地講了出來。

她把“陛下好男色”的動靜轉告馮家,是想讓他們細心運營,妥當操縱。畢竟,她的女兒已經嫁入馮家,與馮家一損俱損,一榮俱榮。隻要馮家能藉此事謀得好處,即便被旁人曉得,遭了鄙棄,起碼也得了實惠,得失相抵。

此人,不能留,更不能將其放歸馮家。

但戚雲恒尚將來得及將設法付諸行動,便被歐陽反過來提示,“陛下,你是不是忘了,本日另有另一樁事情呢!”

在獲得女性、四十高低、著二等宮裝、身材偏瘦且比安南侯夫人略矮半頭、麵白而無疤痕黑痣如許的特性以後,早已籌辦好宮人名冊的魏公公很快就將懷疑人的範圍縮小,再加上曾在桃花宴當日出入過會場這一條,可供思疑的人數便進一步地縮減到了三個。

但想了想,戚雲恒還是把高名也叫了過來。

但戚雲恒還是由此生出了“皇後不堪用”的嫌棄。

冇曾想,馮家倒是如此地急功近利,不計結果。

眼看著天氣不早,戚雲恒總不能把這三人留在宮中過夜――好說不好聽。如果不能儘快將此事告終,他能做的便隻要直接放人,或是把人送出宮去,另找處所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