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苗寨[第4頁/共4頁]
洪林搖點頭。
“你們會說淺顯話嗎?”顏烽火笑嗬嗬的說道:“我曉得你們苗人有一個湘西苗王龍雲飛,一代梟雄,上過疆場打過鬼子,可謂豪傑。”
洪林走疇昔,用本地的土話跟這兩個揹著槍的苗人停止對話。他們的聲音很大,說了幾句以後,兩個苗人就把洪林身上統統的兵器去撤除,呼喊一聲。
顏烽火的身高足有一百八十五公分,虎背熊腰,隻需從表麵上來看,就能感遭到衣服下軀體包含的爆炸性力量。相對比個頭偏矮的苗人來講,無異於極具進犯力。
火線閃動著撲滅燒光,那是寨子裡點起的燈火。
兩小我放肆的扛著槍朝街道上走去,冇人敢管冇人敢問。在風雅寨,如果有人敢如許做,那就意味著已經做好赴死的籌辦。對於赴死的人,任誰都不敢多事。
湊著幾個簡樸的小菜,顏烽火跟洪林像朋友一樣喝起酒吹起牛逼。
固然如許,寨子裡的人也能看出洪林的寬裕。平常部下甚多的他,現在隻帶著一小我扛著槍鑽進山林,有種遲暮的感受。
“不要叫我當局,”顏烽火打斷洪林的話:“我說過,你的事情由公理和法官來訊斷,我幫你隻是因為我感覺有需求幫一個父親。在這個天下上,冇有甚麼比父愛與母愛更巨大了。不管你手上有多少條性命,不管你害了多少人,但你是個父親。我做事冇有那麼多條條框框,我以為值的就去做,以為不值的,喊我爺爺都不乾。”
他們彼其間並非密切無間,有些處於絕對的對峙麵。如果顏烽火嘴裡所說的苗王不被老龍寨承認的話,那麼所形成的結果難以設想。幸虧他們承認,承認被歌頌的苗王龍雲飛。
挑選霰彈槍並非為了幫洪林跟人乾一仗,而是顏烽火想著能不能打上一頭大野豬。來到彆人的地盤當然不會答應你帶兵器,這一點走到那裡都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