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不能提起的往事[第1頁/共2頁]
晨光是熟諳媽媽的筆跡的,她捧著媽媽的信,放聲大哭!媽媽不要她了,媽媽不要她了!
但是她睜眼看到的,不再是慈愛的爸爸和和順斑斕的媽媽,也冇有了老是庇護她的哥哥,更冇有了斑斕的城堡般的家。
在外人看來,顏晨光是顏家的大蜜斯,但是冇有人曉得,她隻不過是個養女!
但是玉蘿不曉得,顏晨光之以是和喬鵬越保持了這麼久的朋友乾係,美滿是因為秋莎莎喜好喬鵬越!
“玉蘿阿姨,這是甚麼處所?我的媽媽呢?”
終究到了一個處所,不走了。那女人往晨光的嘴裡塞了一粒甜絲絲的藥丸,然後她就復甦了過來。
當時玉蘿已經和顏濤結婚了,有了一個六歲的女兒,名叫顏晨雨。
喬鵬越和顏晨光是多年的朋友,是獨一一個能進到顏晨光眼裡的同性朋友。而喬鵬越又是喬家二少,是以,玉蘿就想當然地以為,喬鵬越應當是顏晨光的夫君。
玉蘿冇有說話,眼睛先紅了起來。她垂憐地撫著小晨光的臉頰,很慎重地奉告她:“晨光,今後你就要跟著阿姨餬口了,你今後要叫阿阿姨媽,不要對任何人提及你家的事!你要承諾阿姨,這是我們兩個之間的奧妙!”
晨光哭了好久,纔不得不認清了實際,跟著玉蘿回到了顏家。
顏晨光望著媽媽鎮靜的笑容,內心一陣難過。她曉得,她是媽媽的任務,媽媽比任何人都但願她嫁的好。
晨光傻了,她不曉得為甚麼會如許,哭著喊著要媽媽。
媽媽在信中還說,必然要她找到一種叫做虎尾參的草藥。
她七歲那一年,她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事情。她迷含混糊地感遭到,本身走了很遠的路,先是做飛機,然後坐火車,然後是坐汽車。
玉蘿拿出一封信,是晨光的媽媽寫給晨光的。信中的內容,就像是玉蘿說的,要她管玉蘿叫媽媽,還讓她把之前的事情都忘記,隻做玉蘿的孩子!媽媽還再三叮嚀她,不要對任何人提起她的出身,讓她好好地活著!
小晨光很懵懂,她望著陌生的房間,內心有些驚駭。
在顏家的第一個早晨,顏晨光睡不著。她走出房間,在走廊裡浪蕩。在顏濤和玉蘿的房間門外,她聽到了皮鞭抽打的聲音,和玉蘿啞忍的哀嚎和告饒聲!
也就是因為有了顏晨光和喬鵬越的婚約,顏濤對玉蘿纔有了幾分的和顏悅色,對顏晨光纔不再是橫眉冷對。
在這個過程中,一向有個女人在本身身邊,和順地照顧她。她開端覺得是媽媽,但是她能感遭到這個女人的氣味,和媽媽的氣味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