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內蒙古淫魔趙誌紅(四)[第1頁/共3頁]
與此同時,小張還清楚的向警方描畫出了趙誌紅的體貌特性,趙誌紅的摹擬畫像也很快被畫了出來。
最後他們通過一個有知己的刑警先容,找到了新華社內蒙古分社一個叫湯記的記者,湯記者聽完老兩口報告了事情的顛末以後,又做了充分的調查,終究決定試一試。
內蒙古警方認識到了題目的嚴峻性,頓時向公安部申請測謊專家幫手破案。
接下來對趙誌紅的審判頓時開端,和大多數案犯分歧,趙誌紅非常的共同,問甚麼說甚麼,很快就把本身犯的這些事全數都交代了。
2月27號,趙誌紅在集寧區,把一個20歲的女孩綁了,成果還冇等脫手,被路過的人發明,無法隻能逃離現場。
趙誌紅當時愣了一下,但也冇太在乎,他感覺小張應當不敢報警,因而直接開車走人,小張算是撿回了一條命。
成果在一個拐彎的處所,車子一減速,小張直接拉開車門跳了下去。
警方頓時趕去抓人,成果冇想到抓錯人了,把正在打電話的彆的一個男的抓走了。
但讓趙誌紅冇想到的是,小張竟然記著了車商標,尾號是2230,隨後她便報了警。
他奉告差人:“這小我很像本身熟諳的一小我,外號叫紅紅,之前曾經在四周的工地上打過工,厥後彷彿去了一家幼兒園,並且這小子曾經因為盜竊罪被抓過。”
通緝令收回來的兩個月以後,2005年10月8號,呼和浩特新城區一個村莊的村主任,看到了通緝令,感覺通緝令上的人,和本身熟諳的一小我很像,因而便報了警。
小張心頭一熱,就和趙誌紅有一搭冇一搭的聊了起來,但是過了一會,她就發明不對勁了,車子竟然開進了一片樹林內裡,底子就不是去市裡的路。
這個案子就是1996年4月9號早晨,在毛紡廠家眷院大眾廁所的姦殺案,可這個案子當時認定的凶手呼格吉勒圖,已經被槍斃九年了。
以是當趙誌紅把這個案子說出來的時候,統統人都感覺題目嚴峻了,接下來便細心扣問這個案子的更多細節。
也不管小張同分歧意,趙誌紅直接脫手,在車裡把小張拿下了,以後趙誌紅持續開車,籌辦找個偏僻的處所,把小張措置掉。
小張上車後,坐在了副駕駛的位置,趙誌紅還熱情的幫她把行李放好,又假裝體貼的說道:“你看這天寒地凍的,一個女孩可真不輕易啊。”
老兩口冇體例,接著又去找了好幾個狀師,成果還是一樣,壓根就冇人敢接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