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哈爾濱特大殺人團夥田旭、魯林(九)[第2頁/共4頁]
魯林、任立忠、王增海被判正法刑,田江一審判正法刑,孫曼忠極刑脫期兩年履行,大鴨梨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第二天是3月31號,王增海達到了七台河市,他出了火車站以後,也不曉得應當去哪,因而便漫無目標的在路上走著。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幾小我還是決定換個處所,不在這待著了。
4月1號和4月2號這兩天,三小我到處找銀行踩點,但是很遺憾,並冇有找到合適的動手目標。
到了4月2號早晨,三小我感覺在哈爾濱待的時候太長了,應當儘快分開。
王增海點了點頭:“嗯,不過我得先回趟家,你送我一趟吧。”
那邊的何文慶一看開槍了,拿著刀就撲向了門口的另一個差人,想強行衝出房間。
王增海被捕以後,涓滴冇有坦白,全數都交代了,差人從王增海口中得知,魯林他們已經回到了哈爾濱,並且正籌辦去搶銀行呢,因而頓時開端擺設,對魯林幾小我展開抓捕。
朋友勸他:“不可你就去自首吧。”
任立忠聽到看熱烈的人在群情,說差人打死了兩個殺人犯,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扭頭撒腿就跑。
但是天網恢恢,孫曼忠終究也冇能逃脫,一個月以後,差人在哈爾濱將他抓捕歸案。
當天下午四點多,幾小我到天鵝飯店吃了一頓飯,又找了一個錄相廳看了一會錄相,早晨十點多的時候,怕早晨有差人查夜,幾小我分開了錄相廳。
王增海感覺本身殺人,都是被朋友逼迫的,頂多就判個十年八年的,因而便想絕壁勒馬。
為了安然起見,魯林和何文慶住一個旅店,讓任立忠本身住彆的一個旅店,商定好第二天早上七點鐘,在三棵樹客運站調集。
第二天一大早,幾人從速分開堆棧,去了一個混堂,好好的洗漱了一番,然後又回到錄相廳,邊看錄相,邊籌議著去哪找差人。
這個季候的哈爾濱氣溫還很低,幾小我都凍的不可,多少都有點怨氣,因而便問魯林:“大哥,我們已經回黑龍江了,但是返來無能嗎啊?莫非今後我們就每天過這類日子?在這破堆棧裡挨凍捱餓啊?”
刑警隊鄙人發通緝令的時候,明白奉告老闆,如果發明魯林,必須打電話陳述,讓他們親身來抓。
隨後他們三個來到哈爾濱承平區,當晚撬開了一個煤棚,在內裡過了一夜。
下了火車以後,魯林出於安然考慮,在車站四周買了一個很大的墨鏡,恨不得把一張臉全數蓋上,隨後四小我打車,回到了哈爾濱市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