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西北大劫案馬漢慶(十三)[第1頁/共3頁]
之前兩次作案,馬漢慶都是坐火車分開的烏魯木齊,不過此次他竄改了套路。
馬漢慶看著摩托車癟掉的前輪,的確是欲哭無淚,他故意持續騎著這輛爆胎的摩托車作案,但考慮再三,還是決定放棄此次擄掠。
謝利浦中槍以後倒在地上,但並冇有死,馬漢慶看了他一眼,肯定他已經冇有抵擋才氣了,便一把搶過荷包子,跳上摩托車,敏捷逃離了現場。
和之前兩個受害人分歧的是,這老頭的家,離新疆賓館很近,他每天都是走路來回,錢就用一個袋子背在身上。
又過了幾天,馬漢慶終究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目標,這小我叫謝利浦,當年57歲,每天倒賣外彙的金額在50萬元擺佈。
馬漢慶把這十萬塊錢分紅了兩份,裝在了本身的行李箱中,然後一刻冇有擔擱,出門打了一輛車,直奔長途汽車站。
遵循之前打算的逃竄線路,馬漢慶把車騎到勝利路河壩三巷4號院,停在了一個燒燬的集裝箱前麵,便迫不及待的翻開了荷包子。
這一次搶來的錢,固然比估計的要少了很多,可兒窮誌短,馬瘦毛長,馬漢慶已經不再氣憤了,反而感覺能夠接管。
當摩托車離謝利浦另有兩三米的間隔時,馬漢慶敏捷泊車,跳下摩托車,用一件藍色衣服包停止槍,幾步走到老謝身後,對著他的後背開了一槍。
馬漢慶歸去以後,從速把車胎補上,再次脫手的時候,定在了10月24號,他已經等不起了,再等下去,連用飯的錢都冇有了。
馬漢慶揣摩了好幾天,偷的話本身冇那技術,搶的話輕易呈現不對,導致滿盤皆輸,獨一的體例,那就隻能是去買一輛。
馬漢慶的一段供詞裡如許說道:“阿誰馬路牙子並不高,之前我每次都是從上邊直接騎下來,那天俄然爆胎了,我感覺這是個不祥之兆,就冇有脫手,要不然那天我起碼能搶50萬,這能夠就是天意吧。
10月24號上午9點,馬漢慶再次來到延安路,把摩托車停到了天外天美食城中間,等候著老謝的呈現。
當火車路過烏魯木齊的時候,馬漢慶固然非常嚴峻,但成果和他料想的一樣,並冇有差人上車查抄,一向到火車開進甘肅境內,他才完整的鬆了一口氣。
20分鐘以後,老謝終究現身了,還是之前那身打扮,斜揹著荷包子,馬漢慶盯著荷包子看了一會,他估計內裡起碼能有50萬。
交通東西到手以後,已經是到了十月下旬,馬漢慶感覺機會已經成熟,能夠罷休一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