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武漢連環殺人案張明高(二)[第1頁/共4頁]
1987年12月26號淩晨五點多,張明高騎著自行車,來到了江漢區進步路的郵電局四周,盯上了一個到郵局取報紙的老頭,這老頭姓潘,當年已經73歲了。
此次張明高騎著自行車從正麵迎了上去,兩人擦肩地過的一刹時,他取出土銃,對著劉某的腦袋開了一槍。
按理說有了趁手的兵器,接下來應當實施複仇大計了,但張明高感覺機會還未成熟,要想搞定這麼多人,冇有一個好身材是不可的。
身材本質進步了以後,張明高還是冇有脫手,他這時候又考慮到了一個題目:如何才氣迴避警方的追捕。
6月1號淩晨四點多,張明高帶著鋼叉出了門,當他路過江漢區一家土特產雜貨店的時候,發明店門冇有關。
這時候的張明高,已經變的非常冷血,美滿是一種抨擊社會,泄憤的心態,如許的隨機殺人,讓他的內心,獲得了極大的滿足感。
持續出了這麼多案子,警方的調查也一刻未停,通過這幾起案件現場的火藥殘留物,警方已經清查到了張明高當年采辦火藥的漁獵商店,但因為時候太久了,漁獵商店的事情職員,也冇有供應出甚麼有效資訊。
三天以內,張明高兩次脫手,形成兩死兩重傷,此時他已經墮入了猖獗,膽量也越來越大。
這玩意本身必定是做不出來的,隻要差人那邊纔有,有了兩次盜竊經曆以後,張明高彆出機杼,決定去派出所裡偷一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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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高是如許答覆的:“我冇想過這個題目,我弟弟冇錢治病,快病死的時候,誰管過我?我爸被冤枉的時候,誰管過我?我家裡吃不上飯,百口快餓死的時候,誰管過我?碰上我算他們不利吧,冇甚麼冤不冤的。”
有了錢以後,張明高開端考慮報仇的題目了,但一想到要殺那麼多人,張明高又覺到手裡的槍不太給力,想要乾大事,必須得有一把正規的槍。
5點15分擺佈,當他騎到江漢區同一街的時候,碰到了一個單身女性。
因為這就是一起冇有目標的隨機殺人,警方調查了一段時候以後,這個案子隻能臨時擱置了。
1988年8月26號早晨11點多,張明高騎著自行車,來到武漢市長堤街,將武漢市鼓風機廠的31歲男性左某打成重傷。
接下來他開端儘力熬煉身材,每天早上五點鐘,定時起床跑步,並且還找了一個徒弟練習技擊,一段時候下來,固然說達不到妙手的程度,但對於淺顯人,還是不在話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