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炮灰[綜]

第16章[第1頁/共4頁]

從為數未幾的那幾件衣服裡,林琳找出了條淺藍色連衣裙,將她的那些學習質料都裝進了空間,這才把這間屋裡其他的東西,也打包交給來搬東西去福利院的工人。

將去福利院送東西的人送走,林琳在一次轉頭看了一眼這個家。回身關門走了。她明天的事情很多,可不能再在這裡遲誤時候了。

“你好,是林蜜斯吧。我是這間大廈的業主。我叫歐陽嘉嘉。這是我女兒,王珍珍。”

如果不能插手聯考,她就不能上高中。不能上高中,就不能有學曆。將來找事情是一件很費事的事情。

條約簽完,林琳纔有點汗顏。來之前還想簽半年的。被中介公司的人一忽悠,便是整年全款能夠寒舍將近一個月錢的時候。腦筋一熱,便同意了。

再說,就她現在的這個年紀,不上學還無能甚麼。

一起坐著出租車到了教務處,公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樣,那女人壓根就冇有幫她辦理過學籍。不但冇有幫她辦理學籍,竟然連她的轉學證明都不曉得丟那裡去了。

此時的林琳還不曉得,此嘉嘉大廈便是彼嘉嘉大廈。因為這棟樓的業主正幸虧上個月便帶著考前綜合證的女人去渡假村休假去了。

林琳昂首向上看,發明本來香港真的有一家嘉嘉大廈呀。

現在是一九八.九年,這一件瓷器應當也能賣上二三百萬吧。有了這筆錢,上大學是冇有題目了。

比起麵前的少女,她實在是太幸運了。

林琳還記很多年前,她看的那部電視劇裡,男女主都住在這棟樓的事情呢。

最後林琳又拿著身份證,去了地產中介公司。找中介租屋子固然要多花一個月的傭金,但相對來講速率也要更快一些。

“林蜜斯是一小我居住在這裡嗎?你的家人的呢?”歐陽嘉嘉是看過林琳身份證的,這個跟她女兒普通大的少女,如何會一小我出來找屋子呢。

她空間裡恰好有幾件元青花的瓷器,當初用來裝醉蟹的。騰出一個來賣掉。估計也能得上很多錢。

改名字到是很順利。彆看在大陸十五歲甚麼也乾不了,但在香港卻已經有改名的權力了。並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遍及了,人家辦理此事的辦公職員固然對林琳連姓都改了,有些側目,但還是讓林琳在等了一個小時候拿到了新出爐的身份證。

傳聞要過幾天賦會返來。林琳隻能可惜地看了一眼這棟樓。她剛纔看了一下三樓的一處屋子,感受非常不錯。大小也合適她獨居。

一段簡樸平實的論述,讓麵前心軟的兩母女都熱淚盈眶。王珍珍的父親早就冇有了。一向很戀慕彆人家的小孩有爸爸。可現在一比,她才曉得,就算冇有爸爸,她另有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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