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穹之頌

第九十六章 波侖之戰(改)[第1頁/共4頁]

但是他們的戰名,卻讓暴掠氏族一躍成為人類最為頭疼的氏族之一。

名為龍卻連亞龍也不算的種群,愛好群居,並且風俗性的耐渴耐饑。

這是純粹賦性,可惜混亂畢竟伴跟著滅亡,腦袋中箭的騎手滾入了滅亡的戰陣中。死去仆人的地龍也是開端非常暴躁撕咬著本身的朋友,他們餓了太久了,也失控了太早了。

這些野獸發源於哪,是否屬於戈壁的土著生物。他們被冠以龍之名,又有何意義?或許僅僅隻是因為某位吟遊墨客的隨口傳唱的謊言變成實在嗎。

地龍很強大,但是一個再強健的壯漢他在水中也鬥爭也很難博得牙齒鋒利的沙魚,除非他深諳水性。

在高山上,這些貴族老爺們又有幾個打得過嗜殺殘暴的地龍騎士。但是這是山地,這是坡地,這是河穀地。

這將會成為北方獵人們有史以來最昌大的打獵,他們的獵物是一樣傷害的地龍和把握著地龍的殘暴氏族兵士。但是氏族兵士被那些被勒令上馬的中部平原的騎士們對於,他們交叉到已經靠近崩潰的蜥蜴兵士們的左邊,用全部武裝教會了那些長得怪模怪樣的野獸甚麼叫做禮節。

兔子很奸刁,地龍也不差,他們身子一樣健旺,但是他們仍然竄改不了牲口的本質,就像兔子喜好用腦袋去撞樹,而不是用腦袋思慮。

畢竟這些植物嗜血,且不聽號令,他們固執的想返回疆場卻也讓獵手們給逮住機遇。

他非常的清楚,要分開現在這個幻景隻能藉助精靈的夜鶯,用法則鑄就的神器常常能夠毀滅法則,而夜鶯因為這個天下也必然存在。

芬瑞斯完整籌算丟棄了風翼氏族部下的那群蜥蜴人,地龍的騎士們也是勒緊了野獸的韁繩,將這些墮入嗜血的植物儘力給拖回了後陣。

地龍騎士的強大無庸置疑,且不談這些獸人們奇特的戰技,他們的坐下的地龍在戈壁中也是讓旅人最為頭疼的生物,冇有之一。

埃塞爾伯特伯爵的決定很精確的,勝利彷彿隻要在加把勁就唾手可得。他讓號令官吹響了宏亮的號角,讓殺入敵陣地誓詞懦夫漸漸的退出混亂的疆場,北方的懦夫們在重新整隊,他們籌算以刃牆之勢將麵前的雜碎們給十足絞爛。

最光輝的薔薇花的旗號像是一朵熱火攪動了獸人們本已混亂的玄色的戰陣中。

在真正的汗青中,西方疆場上,阿爾弗雷德之刃已經被蒼穹之咬咬傷。是那位騎士,那位在洛肯和他比劍的騎士,克洛維爵士獲得重鑄斷劍的殊榮,而他獲得這個殊榮的啟事也恰是因為他斬殺了暴掠氏族酋長芬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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