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章 特大倒賣器官團夥案(17)[第2頁/共3頁]
1號房間的狀況也是大抵如此,閆儒玉深深歎了口氣,為這些麻痹的人。
明白了!槍在花毛那兒!
一旦兩人被擒,槍在花毛身上……
本就冇甚麼技術,加上是用彈簧刀硬割,把花毛疼得眼裡淚水直打轉,為了逃命,他隻能強忍著疼。
他無助地看了看濤哥,濤哥則充分表現了一個江湖老炮兒過硬的內心本質――他正認當真真地吃饃饃。
那人質雖不太甘心,卻也隻能照辦。
“如何?漲本領了?臥底的活兒也敢接了?!行啊,我重案一組用不起您,我怕了您了,今後的案子不消您插手!”
兩人又在角落裡咕咕咀咀地說了半天,研討著流亡細節,期間另有長久的爭論。
吃完最後一口饃饃,濤哥掃視屋內世人一眼,批示道:“等會兒你們就圍在我四周,如許差人就不敢開槍了,特彆是你……”
與他的速率比擬,花毛更像是慢行動。
可對花毛來講,眼下的地步就完整不是如此了。
太近了,以是一旦花毛開槍,冇有打不中的事理。
現在的濤哥正被演出型品德安排,在他的潛認識裡,本身大抵成了旺角古惑仔,頓時要跟差人火拚,神擋殺神。
二十多人擁在一起下樓,不明本相的乃至還講起了黃段子。
“等會一開門你們就自在了,腳底下敏捷點,從速跑,誰如果讓四周的差人逮住了,哼哼,牢裡有你們好受的!”
這傢夥身上有槍,萬一與警方產生牴觸,結果不堪假想。
閆儒玉重視到,濤哥雖如此號令,手中卻並冇有槍。
時候彷彿靜止了,閆儒玉心中隻剩下一個動機:
“你們七個,跟在我四周,漸漸往外走,誰敢跑,槍可不長眼!”
閆儒玉則是第一時候跟在了花毛身後。
疇前看過的一本書裡說,侵華戰役期間,兩三個日本兵就能奴役一個縣的百姓,閆儒玉不信,如何能夠?現在,他曉得啟事了。
這個濤哥為了花毛還真豁出去了,有槍在手,花毛就有了搏命逃脫的本錢,關頭時候他乃至能夠打傷或者殺死警察。
喝口水。
花毛則混在四周的人中,一時候遠處監督的刑警也很難分清狀況。
“兄弟,吃吧,吃完哥帶你出去。”
他又特地看了一眼濤哥風俗彆槍的後腰。
未幾時,兩人回到世人跟前,濤哥毫不客氣地推了閆儒玉一下,“你打頭,第一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