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問題,關於馬具和冠禮[第1頁/共2頁]
而在孫子兵法內裡對馬隊的描述是如許的::“用騎有十利:一曰迎敵始至;二曰乘虛背敵;三曰追散擊亂;四曰迎敵擊後;五曰遮其糧食,絕其軍道;六曰敗其關津,發其橋梁;七曰掩其不備,卒擊其未振旅;八曰攻其懶惰,出其不料;九曰燒其積儲,虛其市裡;十曰掠其郊野,繫累其後輩。此十者,騎戰之利也。”說白了,馬隊在戰國期間還是擔負幫助任務,以是在戰國期間,馬鞍和馬鐙是必定冇有呈現的。
以是我推斷,冠禮並不必然要到牢固的春秋,特彆是一些有權勢的家庭,為了早日掌權,必定有很多‘偷步’的行動,實施早冠。特彆在三國這類亂世,為了孩子早日當家做主,提早冠禮不是不成能,因為這在當時並不犯法,並且曹操固然算是個世族,但是出世並不算根正苗紅(寺人以後),以是也不會太把那些條條框框放在心上。
但是看看漢朝,《史記~匈奴傳記》內裡的記錄:“其來歲,元朔之五年春,漢令車騎將軍衛青將三萬騎,出高闕。”8“右賢王覺得漢兵不能至,喝酒醉。漢兵出塞六七百裡,夜圍右賢王。”三萬騎,甚麼觀點?如果隻是為了騎馬衝到彆人麵前然後上馬做步兵砍殺的話用的找三萬騎這麼多嗎?這時的馬隊已經成為對抗匈奴的主力,可見這時的兵士騎在頓時已經能夠用兵器衝殺,用弓箭射擊,冇有馬鞍和馬鐙的話是不成能有這麼多馬隊數量的。以是我判定,這個時候,已經呈現了馬鞍。
為甚麼如許闡述呢?因為馬鞍和馬鐙是全套馬具中繼馬嚼和韁繩以後最首要的發明。在冇有鞍鐙的期間,人們需求騎跨於裸馬的背上,僅靠抓住韁繩或馬鬃並用腿夾緊馬腹使本身在馬匹飛奔的時候不致摔落。但這類體例是很不成靠的,起首是長時候騎馬輕易頹廢,同時在奔馳的馬背上也難以有效天時用弓箭,而在近戰中,騎手冇法隨心所欲天時用刀劍和長矛,劈砍或刺殺落空、兩邊兵刃的撞擊等都隨時會令騎手從頓時滑下。是以這一期間馬隊除速率占優外,其戰役力是遠不如腳結壯地的步兵的,以是在馬隊達到目標地後,常常上馬作為步兵投入疆場。
以是我在書裡設定曹家兄弟15歲冠禮,大師也不要太不測。
但是《禮記》裡一樣提到了,冠禮是學習和踐行中原禮節的開端,是一小我顛末端冠禮的教誨和啟迪,獲得新的思惟導引和行動規約,簡而言之,冠禮今後,此人就得規端方矩,因為長大了,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