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比盧普斯式的人物[第1頁/共3頁]
接球,轉移,球在林一手上待的時候不超越一秒,這莫非是經心策劃的?可他如何在這麼短時候把球傳到空當裡的?
但湯普森也冇有急於下結論,他需求更多的時候察看。在他十幾年的球探生涯中,各種百般的天賦他都見過,但終究能夠在NBA成名的卻很少。
以往,都是他們的傳球一次次耗損敵手的體力,可現在他們成為了被動接受者。
比盧普斯是1997年的探花秀,可直到他職業生涯的第七個年初才引發人們的重視。04年的冠軍活塞,漢密爾頓是球隊的頭號得分離,本華萊士是球隊的戍守大閘,可比盧普斯纔是那支活塞的靈魂。
孟菲斯迅雷不及掩耳的打擊,在劈麵的布希城大學球員看來,是如此不成思議。
是的,如果是個NBA級彆的傳球手,林一和下一次接球人這個過程實在能夠省略,他完整能夠將球用擊地或者穿襠的體例傳到得分位置。
在孟菲斯旋風炮轟之前,布希城等大學賴以儲存的普林斯頓已經是最強的打擊體係。但是比賽開端以後,環境卻和他們想的完整不一樣。
他不成製止的重視參加上的林一,布希城的每一次打擊失誤,都會在貳心中給林一加上一分。
一小我有天賦,並不料味著他能在NBA做出一番奇蹟,更彆說這小我天賦還是其中國人。
林肯越看越心驚,林一的這些變更球很少構成助攻,普通都是由他的接球人二次傳球才構成的助攻。這小我能夠是喬伊多西,也能夠是傳球後再接球的羅斯。
下半場,林肯拿起筆,一邊看著林一的跑位和轉移球,一邊在條記本上寫寫畫畫。逐步的,林肯的眉頭和皺紋擠在了一起。
布希城打擊,小尤因在構造球隊的時候,較著力不從心,一度讓布希城的打擊有些粗笨。
這個發明讓林肯很不測。
在NBA,比盧普斯一向是個不顯山不漏水的球員,但倒是個令人佩服的人物。在很多人眼中,昌西-比盧普斯不如基德全麵,不如納什富麗,不如保羅天賦異稟,但真正懂球的人,都曉得比盧普斯對那支活塞的意義。
作為普林斯頓戰術的果斷擁壘者,很難設想一小我能夠把他們的戰術拆散了。看著場上無處不在的林一,辛德勒難耐煩中把林一收攬到門下的打動。
林肯看著條記本上的那些傳球線路,得出如許一個結論。
芝加哥和孟菲斯一樣,對挑選德裡克-羅斯果斷不渝,此次來走個過場,冇想到竟然有了新的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