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淩旭驗屍 終[第2頁/共3頁]
十樓26號宿舍,對李豔馨來講,那是一個充滿可駭回想的處所,她必定不會主動去那邊的,但是她的屍首卻恰好從26號宿舍被髮明瞭,很較著,她的屍身是前期被人挪上去的。
當晚,晚晴聽到門口有異象,她覺得是室友返來了,以是起家開門,第一次的時候,晚晴甚麼都冇有看到,但第二次開門時,她從走廊的樓梯拐角處碰到了凶手,並被凶手誘騙上樓。
黌舍有規定,凡是留宿的門生,早晨21點時必須得去宿管員那邊打卡簽到,時候是30分鐘,除非學肇事前告假,不然的話,21時30分以後,凡是冇有打卡的門生,會被黌舍通報攻訐。是以,受害人的精確滅亡時候,對案件偵破相稱首要,隻要肯定了詳細時候,便能夠按照當晚的打卡記錄來尋覓線索。”
聽到陳少春的話,淩旭微微一笑,隨後他解釋道:“是燈的原因,晚晴每次開門之前,都會先翻開宿舍裡的燈,凶手隻要看到晚晴宿舍裡的燈亮了,就會警悟的停動手頭的事情,悄悄察看著晚晴宿舍裡的行動,待晚晴關上宿舍裡的燈後,凶手又重新繁忙。”
“這個我就不曉得了,因為你派人把49號的房門鑰匙給取走了,並且過後還不給我留下,以是我底子冇有進過49號宿舍,也不曉得內裡的環境。”淩旭說到這兒,一本端莊的看著陳少春:
晚晴第一次翻開宿舍門,是被一種近似拍門的聲音給吵醒了,當她翻開宿舍門的時候,聲響俄然停止了。而當晚晴返回宿舍持續睡覺以後,近似於拍門的聲音再次傳來。
“那可不必然。”陳少春有些不認同淩旭的話:“莫晚晴一個大族令媛,有專門的豪車接送,她放著家裡好好的彆墅不住,卻住到前提粗陋的門生宿舍?你不感覺這一點很變態嗎?
“你如果的不信的話,能夠把你們分局的法醫給叫來,讓他們過來考證一下。”淩旭一臉自傲的說道。
在晚晴不測見到凶手時,對方就已經打扮成了周思梅的模樣,這申明甚麼?申明凶手的這身打扮不是給晚晴看到,因為當時候,凶手底子冇有預感到晚晴會呈現。
這個細節實在很有代價,聲音為甚麼會在晚晴開門時消逝?又為甚麼會在晚晴關門後呈現?很簡樸,凶手能夠看到晚晴的行動。這棟宿舍樓是對稱設想,擺佈各三十間宿舍,每個宿舍門之間相隔4.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