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獨自偵辦案件[第2頁/共3頁]
有了這個疑問,淩旭細心查抄了死者的屍身,成果冇有發明任何傷口,換句話說,白援朝生前冇有蒙受過利器的傷害,並且屍身口腔和鼻孔閃現出的症狀,也不像是因為吸入了煙霧而導致堵塞滅亡。
查抄完客堂,淩旭先去了東邊的房間檢察,那是死者存放物品的屋子,內裡有很多櫃櫥的框架,另有很多燒了半截的衣服和鞋子,空中上散落著很多米和麪。
用腳悄悄扒了扒灰燼,感受腳下有些非常,淩旭蹲下身子查詢,半晌後,他找出四個盤子和一塊燒糊的雞蛋糕,望動手裡的盤子和阿誰焦糊的雞蛋糕,淩旭心中有些猜疑:
以是,我推斷有人曾經進入過死者的住處,目標是為了盜竊這些貴重家電,但是其在盜竊物品的過程中,被死者發明瞭行藏,凶手擔憂事蹟透露,便做出了放火殺人的罪過。”
因為之前柳千川在培訓淩旭的時候,專門教過他查驗屍身的課程,為了實際,柳千川專門領著淩旭去了幾次警局存放屍身的處所,給他看過了N副屍身的標本。
按照死者鄰居們的描述證明,死者屋裡的液晶電視、冰箱、空調錶裡機,死者女兒為其采辦的數箱名酒也都不翼而飛,固然現場產生過火災,但是這些東西即便被燒,也不成能全數化為灰燼,起碼會留下框架存在。
顛末柳千川的特彆培訓,不但治好了淩旭暈血的弊端,還令他降服了對屍身的驚駭,以是,當淩旭見到白援朝的屍身時,內心已經冇有了之前那些顧忌和膈應的反應。
淩旭走到角落處察看了一下小洞,發明小洞周邊有撬鑿的陳跡:“奇特?凶手盜竊東西時,竟然把洞口邊沿處裝潢管道用的膠環也給偷走了,凶手竟然偶然候撬鑿這麼一個小玩意兒,莫非他不擔本身的行動會被死者發明嗎?”
看到淩旭的神采,何思文走到他身邊,把案發的顛末講了一遍:“死者白援朝,男,75歲,留守白叟,膝下有一名女兒,嫁到了滬海市,平時不回家,死者的老伴歸天十多年了,常日裡單獨一小我餬口。
如果不是接待客人的話,那麼死者籌辦了這麼豐厚的菜肴,應當是有甚麼特彆的節日,甚麼節日會用獲得雞蛋糕呢?估計是對死者來講,極具特彆記念意義的節日,比如瞭解記念日、結婚記念日或者是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