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案情內幕[第2頁/共3頁]
陳新堂調查了兩天後,以冇有才氣偵辦為由,把案件移交給了大隊辦公室,當時的大隊長石方磊接過案件後,隨即建立了一個專案組,由刑警大隊教誨員杜建結婚身帶領查案,查了幾天,杜建成冇有任何收成,以後,石方磊一樣以冇有才氣查辦案件為由,向市局刑偵支隊申請援助。
說完,彭震罡頓了頓,然後持續道:“傳聞,曹尚儒的名字就在那份名單上麵,或許這也是石方磊、杜建成、陳新堂他們三人不肯深查案件的啟事。”
變亂產生後,卡車司機耿德民被節製起來,緊接著,刑警隊和交警大隊的人趕赴現場取證,通過檢察路口四周的監控攝像頭以及卡車行車記錄儀拍攝的畫麵,當時的刑警大隊長石方磊冇多想,以為這隻是一起交通不測變亂。
壓下對石方磊的憤恚,江越本著為案件賣力的態度,帶人從平津縣調查了幾天,固然江越故意把案件查清,但何如他們人生地不熟,外加石方磊一點幫忙都不供應給他們,查了一個禮拜後,江越冇有找到任何線索,無法之下,隻得返回支隊覆命。
江越當時是市刑偵支隊第二大隊的教誨員,接到平津縣刑警大隊的申請後,支隊政委洪海江便派江越帶人去平津縣調查案件,但是冇有想到,當江越帶領五名部屬來到平津縣後,石方磊把卷宗一交,將江越等人領到現場後,就放手不管了。
毛錦峰遇害的時候是蒲月八號上午九時二非常,當時他正駕駛警車去縣局開會,車輛路過縣城新市街路口時,警車的左前輪俄然產生爆胎,車輛失控之下,劈麵撞上了一輛卡車,毛錦峰當場滅亡。
但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有人傳出了一個動靜,毛錦峰在清理於杉森辦公室時,找到了一個公文包,內裡有一份名單和十幾份灌音,那是於杉森賄賂時偷偷錄下來的,為的是關頭時候給本身留一個底牌,冇想到那些東西竟然被毛錦峰獲得了,毛錦峰看完公文包裡的東西後,想要把它交給紀/檢/部/門。
聽到這兒,淩旭點了點頭,他冇有說話,而是把卷宗裡統統的質料全都看完,又把那些照片看了一遍,最後,他把卷宗還給江越,沉聲道:“你們賣力調查阿誰公文包,看看那份名單和灌音究竟存不存在?至於我嘛,我去查一查曹尚儒……”
因為平津縣局的看管所被歸併到了市局,以是縣裡那些被刑事拘留的懷疑人,全都是在市看管所關押,一旦被送進了市看管所,那麼縣局就冇法對被刑拘職員停止羈繫和措置,換句話說,隻要懷疑人被送進了市看管所,縣局就無權決定懷疑人的開釋或減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