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凶手的真正目標[第2頁/共3頁]
計算曹局能不能在2.9秒的時候裡,把召開臨時告急集會的決定、集會時候、開會地點,以及照顧“於衫森開設賭/場案”的案情申明書的事情,十足說給毛錦峰?”
“不錯,這起案件實在是一起案中案,本案的死者毛錦峰應當替楊善勇擋了災劫,因為凶手一開端的目標並不是他,隻不過,他在陰差陽錯之下,把凶手動了手腳的警車給開走了,從而斷送了性命。”
20來個字,僅僅能夠表達出開會的決定、時候、以及地點,比如“毛錦峰,非常鐘以厥後我辦公室插手告急集會。”再多的話,時候就不敷了,通過這個邏輯,我們能夠推算一番。
見本身說完後,辦公室裡的人全都一臉不成思議的盯著本身看,淩旭拿出一張車禍現場的照片,隻見在毛錦峰所駕駛警車副駕駛的位置上,擺著一份“於衫森開設賭/場案”的案情申明書,淩旭指著照片說道:
我們曹局說話的語速,想必大師都曉得,不徐不疾,不緩不慢,他說話的速率就屬於那種普通語速的範圍,這也就是說,曹局當時在電話裡隻對毛錦峰說了約莫10個字的內容,考慮到當時曹局的情感顛簸很大,我們給他提提速,可即便如許,他從電話裡說出的內容也不會超越20個字。
聽完淩旭的這番闡發,江越和黃延晨都不說話了,沉寂半晌後,坐在主位的劉笑庸打量著淩旭,然後問他:“那你說說,誰纔是殛斃毛錦峰的真幫凶手。”
我查過派出所的用車環境,因為轄區內有很多行動不便的大眾需求辦理身份證,為了便利那些大眾,楊善勇常常拉著照身份證的東西去轄區,為那些長年臥床不起和行動不便的老百姓上門辦理身份證。
但是因為某種啟事,我的打算冇有勝利,最後,那輛車被我動了手腳的車,讓汽修廠的修車工給開走了,在修車工把車開走的一刹時,我俄然想到了毛錦峰的案件,當時我腦筋裡冒出了一個設法,凶手會不會跟我做了一樣的事情?”
方纔大師在旁觀法律記錄儀時,有冇有重視到一個細節?這輛警車並不是毛錦峰之前駕駛的那輛警車,毛錦峰從處警現場回到派出以是後,把本身駕駛的那輛警車停在了車庫,然後跑回辦公室拿案情申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