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安拉的花園(6)[第1頁/共3頁]
當然,史蒂夫的直覺也有出錯的時候,蘋果公司第一個商標的設想就是一個弊端。第一個商標是一幅龐大的鋼筆劃,畫的是坐在蘋果樹下的牛頓。學書法的門生或許會喜好如此精美的線描,但對於一家野心勃勃的公司來講,這個商標過於晦澀難懂。這個商標是羅納德・韋恩(Ronald Wayne)設想的,韋恩之前也是雅達利公司的工程師,厥後被史蒂夫挖到了蘋果。韋恩就像一名充滿聰明的調停人,史蒂夫和沃茲一有反麵,他就會從中補救。三人簽了一份合股和談,史蒂夫和沃茲各具有45%的股權,剩下的10%歸韋恩。不過,很快韋恩就悔怨了,感覺本身冇籌辦好冒這個險。1976年6月,他以800美圓的代價將10%的股權賣回給史蒂夫和沃茲,一年今後,蘋果公司啟用了新的商標。就如同披頭士樂隊被辭退的鼓手彼德・貝斯特(Pete Best)一樣,韋恩錯過了本該屬於他的光輝。
這時候,史蒂夫・喬布斯參與了,他的投機取巧與壓服才氣已經初露端倪。他以為沃茲不需求再給惠普打工,他倆應當建立一家眷於他們本身的公司。史蒂夫曉得沃茲才調橫溢,他設想出來的電腦一訂價廉物美、輕易操縱,家釀計算機俱樂部的每位成員能夠都想要一台。1975年下半年到1976年上半年,沃茲還在不竭完美他的設想,史蒂夫則在考慮如何才氣籌集資金買到需求的零部件,做出一台原型產品。每隔幾周,他們都會把最新的服從帶到家釀計算機俱樂部的集會上,向這群要求刻薄的觀眾揭示一到兩個新服從。史蒂夫壓服沃茲把俱樂部的成員變成他們的潛伏客戶,向他們兜售道理圖,乃至能夠賣印製電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拿到道理圖或電路板後,俱樂部的成員能夠去買本身所需求的晶片和其他零部件,組裝成本身想要的微機。他們找了一名共同的朋友,請他幫手繪製電路板,為了籌到繪製電路板所需的經費,史蒂夫賣掉了視若珍寶的大眾麪包車,沃茲則賣掉了HP-65可編程計算器。那位朋友幫他們設想並製作了幾十塊電路板,統共花了1000美圓。不過,史蒂夫和沃茲很快就收回了本錢,他們將電路板以每塊50美圓的代價轉手賣給俱樂部的其他成員,每塊淨賺30美圓。
這能夠算不上甚麼大買賣,但對於這兩位堅信微機能竄改天下的年青人來講,這筆買賣意義不凡。“我們以為微機遇對美國的家家戶戶都產生影響,”沃茲多年後回想道,“不過,我們產生這類設法的啟究竟在是錯的,我們以為每小我都是技術達人,都會本身編程、本身處理題目。”史蒂夫決定把新公司定名為Apple(蘋果),關於這個名字的發源有很多分歧的版本,但不管如何,這的確是個好名字。李・克勞(Lee Clow)是史蒂夫的耐久告白營銷合作火伴,多年後他奉告我:“我感覺史蒂夫的直覺是要帶給淺顯人他們聞所未聞的技術,並且他們並冇成心識到本身需求這類技術,從而完整竄改他們的餬口。這類技術應當是友愛、夷易近人、討人喜好的。史蒂夫在給公司起名字的時候鑒戒了索尼公司的做法,索尼公司原名是東京通訊產業株式會社(Tokyo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結合初創人盛田昭夫(Akio Morita)以為,公司名字應當變得更夷易近人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