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頁/共5頁]
宋奕晨沉默了半晌,為甚麼黎馳要叫宋遲暮宋曦?宋奕晨眯了眯眼睛,一刹時俄然有點恍然大悟的意義,他彷彿發明瞭甚麼?
“成交。”
“放心,隻要曉得她的好閨蜜,遲早聯絡得上。”
說這話的人,語氣裡帶了實足的慵懶,男人穿了一件米色的上衣,內裡隨便搭了一件開衫,看上去休閒意味實足,顯的文雅又慵懶。
想到這些,宋奕晨取脫手機籌辦給宋遲暮打個電話,成果電話剛響就掛斷了,再打,就是臨時冇法接通了,按照宋奕晨的經向來看,呈現這類環境,不會是宋遲暮又在逛街的時候手機又被小偷給順走了吧?宋奕晨無法的歎了口氣,捏了捏眉心。
“你另有表情嘲笑我?牧黎夜,我們甚麼乾係,你說話能不能不這麼損,怪不得單身一輩子。我但是聽謝安辰說,你比來和你女神失聯一個禮拜了?該不會,這一彆,又是好幾年吧。”
宋遲暮一邊把褲包翻出來,一邊一頭霧水的說道:“我中午還發了個簡訊給媽的,我手機被偷了?!”
“就是淺顯朋友。”
“咳……”宋奕晨一本端莊的清算好質料,抬眼掃了一眼正低著頭抓耳朵的宋遲暮,活脫脫一副等你經驗我的模樣。宋奕晨走疇昔,拿起檔案夾拍了拍宋遲暮的腦袋:
宋遲暮看著牧黎夜臉上一本端莊的模樣,一時候不曉得應當作何反應。
宋遲暮聽到牧黎夜這麼說,隻好理虧的把手冷靜放到牧黎夜麵前,他還真的籌辦摸歸去啊?我靠一個長相如此斯文的男人,如何能夠如此不要臉,這一點都不科學好麼……
莫非,牧黎夜還要摸歸去不成?
求問如果她現在站起來打牧黎夜一巴掌,她以每20秒跑100米的速率跑出去,會被大長腿追到麼?
“不不不,說好了我請就我請。”宋遲暮不是貪小便宜的那種人,正要把皮夾還歸去,就看到牧黎夜眉色一沉:
束河氣的原地跳腳,指著牧黎夜的鼻子罵道:“你行你上啊,你如果催得出稿子來,我直播吃翔。”
宋奕晨隻是笑笑:“這個旅店是我賣力打理的,再巧也冇有碰到你巧。”
“哥,你是不是有甚麼話想對我說?”
宋奕晨說完這句話,這才下了樓,直到出了大堂,宋奕晨纔有些節製不住的低笑了一聲,說到底,暮暮那丫頭是如何熟諳牧黎夜的,兩人隔著大半個地球,這也能撞在一起,這倒是孽緣呢,還是孽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