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清明(2)[第1頁/共3頁]
那年,她常常被幾個地痞攔在校門口,她除了送“阿迪”給他們,還得送鈔票。有一次我看到一個地痞的爪子摸到她白淨的臉上時,我撿起一塊板磚狠狠地向小地痞砸去。轉頭時,她已經跑遠了。
魯西說:“我是你們中間最笨的,高中肄業,還成為全校的笑柄。我也曾想過跳樓、割腕或者吞安眠藥,可我冇有可可英勇,我想活下去,向統統嘲笑我的人證明:我不是笨伯,我必然會比他們活得出色!厥後,我做到了。我從超市停業員做到超市主管,又從保險公司淺顯職員做到了經理,現在又升職成麥當勞的地區經理,下一步我或許還會折騰,我一次次讓本身跳到穀底,就是想讓本身變成一個彈簧,看看本身究竟有多大的彈力和接受力……我活著另有一個來由,我想親口問一下那小我關於雞蛋的事,可惜他明天冇有來……”
當天,韓馨月在書廚裡找到了一本爬了蛛絲的作文字,是她初三時寫的一篇關於林可可的作文:
她叫許秋意,而我叫許秋娥。
一本物理習題她隻挑幾道題來做,我卻老黃牛似的重新做到尾,還是冇她考得高。上語文課她背單詞,上數學課她預習化學,上英語課她寫作文,她的天下於我,是一個倒置眾生紛繁龐大的謎。她將本身順風順水活成一個顛撲不破的真諦,而我則東倒西歪過成了顛三倒四的笑話。
當我穿戴姐姐小了的衣服上學時,她每天換她父親從外洋帶返來的各種裙裝。有一天,她紅著目光著腳來上學,本來,她穿戴一雙“阿迪達斯”活動鞋上學時,碰到幾個小地痞,將她的鞋搶走了。那年,我第一次曉得“阿迪”是名牌,曉得名牌鞋能夠買十幾雙“雙星”。
她自學《新觀點英語》,我省下買零食的錢也買了一套,她英語考145分時,我將《新觀點英語》翻爛了也隻能考125分,250除以2。我傳聞,她有一個當官的父親,很大很大的官,今後會送她出國留洋。我想,當我終究成為一名合格的城裡人時,她已經遠渡重洋當了令我們羨慕的老外。
他們坐在小河邊濕轆轆的草地上,天下起了細雨,馬俐和魯西相擁而泣,魯西一向在等林濤,卻始終冇有比及。李磊和韓馨月悠長地沉默著。一貫奸刁的吉米突破了沉重的氛圍,故作輕鬆地說:“這十幾年來,上帝帶走了三毛、鄧麗君、張國榮他們,可可也是因為太優良了,上帝妒忌她纔將她帶走了,我們這些不爭氣的笨伯都得好好地活著,活聰明瞭纔有資格去見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