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案子[第1頁/共4頁]
“你既然說我是躲,我便躲了,你又能如何?”
認慫歸認慫,她內心還是有股火氣。沉著了好一會兒,她才走到水井旁看,一股更濃烈的血腥味劈麵而來。許牧躊躇半晌躍下水井,半晌,她提著一個玄色布袋飛出,跌坐在地上,眉頭緊皺。
衙門裡的氣溫比內裡低了很多,捕快們一個個低著頭,看著地上一灘血水垂垂伸展到他們的腳邊,卻冇人敢躲開這流淌的殷紅。
李捕快這才反應過來,許牧是個女兒身。雖說捕快未規定不能由女人做,但畢竟做捕快的女人少的出奇,一個不重視,他就忘了。
因為縣令大人提了故鄉,她的思惟無窮分散,想了很多事情。如果本身上輩子能英勇一點,應當不會死得那麼慘吧。她死的時候恰是呂季買官之時,期間有甚麼隱情她不清楚,她也不在乎了。歸正她現在重活了一遍,吃吃喝喝抓抓人,多好。
她微微一笑,回身就走。李捕快不甘心,持續跟疇昔,嘩啦一聲,許牧把刀抽出來,擋在身前,“李兄請重視分寸。”
話畢,淺藍色的衣袂揚起,那放肆的藍衣人眨眼間飛了出去,不見身影。
心煩意亂地回了屋子,啃了兩口乾饃饃,她決定還是沐浴後先睡一覺,明早送到衙門一齊措置。不料,她睡醒後,發明藏在柴火垛中的玄色布袋被人拿走了,水井旁的狼籍也被清理了一番。
人頭很完整,在水中浸泡時候還不算長,能看出死者的邊幅,如果交給衙門,也能當個案子辦了。隻是,她親手放走了殺人凶手,這事如何算?
許牧高冷地放回刀,踏大步分開了衙門。她家離衙門有點遠,要翻個小山頭。山頭有個林子種了好些樹,走起來不風雅便,特彆是夜裡,林子裡的聲音非常滲人。
許牧長得不醜,相反另有一種靈動的美。上輩子,她不曉得本身如何就如此不受待見,她不欺負彆人,乃至要奉迎彆人。除了生母是丫環、位分低外,她感覺本身不是個討人嫌的孩子。這輩子她還是不太明白究竟為何,但起碼,她不會無來由地奉迎彆人,更不會任人欺負。
她原是許家三蜜斯,從小不受待見,就算是她出門學技藝、當捕快,家裡人隻會感覺少個累墜。她上輩子胡塗地嫁了個販子,冇心冇肺地被人擠兌到死,最後不過是做了個捐軀品。
她一向都是個輕易滿足的人,可悲她宿世甚麼都滿足不了,活活被害死。畢竟重活一世,人與事見的多了,惹不起彆人,也不至於再吃甚麼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