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血書鳴冤[第3頁/共3頁]
包拯出列:“臣有本奏!昨日開封府有人鳴冤,手持血書狀告大理寺卿草菅性命,違背大宋法律,判了酸棗縣林伯清令斬立決,百口發配。”
簾子前麵的劉太後終究忍不住了,嗬叱道:“包拯你好大膽量,莫非你的意義是哀家授意大理寺卿王硯公報私仇嗎?”
獄卒接過銀子,看了林蕭一眼,對那人說:“快點啊,萬一被大人曉得了,我吃不了兜著走。”
“子風,你等我好動靜。”
“三郎,我父親是被冤枉的。”
公孫策麵露敬佩,正色道:“大人如果冒然去大理寺要人,恐怕他們動手會更快,不如明日早朝寫好奏摺,把這件事稟告官家,讓文武百官也來評判是非曲直。事情公諸於眾,大理寺就不敢等閒對林縣令動手。”
中間的師爺公孫策從速拉住包拯:“大人,要不先退堂,我們商討後再定。”
包拯一拍驚堂木:“展保護,你親身去大理寺把這件案子要過來,本府要重審此案。”
說完回身出去了。
包拯從速跪下:“臣不敢,臣隻是就事論事。”
“那如何辦,這是獨一的但願,莫非我就如許等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