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二三紀事

第四十一章[第1頁/共3頁]

老闆趁著周國良掏錢的空檔對唐餘嘮嘮叨叨,“也是要關店了我做最後一筆買賣討個吉利,才賣你們這麼便宜,你們可不要隨便跟彆人講在我這裡用這個代價買了這雙鞋子啊。這個價我是賺不了甚麼的,扣掉本錢和盤費也就剛好不虧。你們記得要多多來幫襯我的店,先容多幾個朋友過來給你們算優惠點・・・・・・”

“最高三十五塊,不能再多了。”

唐餘腹誹:“看我是門生給我算便宜?有這麼好的事?我看是門生的話宰得更狠點吧。很多年青人都冇有還價劃價的認識就直接掏錢了,一些是不知行情常常老闆開了高價就不敢還太低了,一些是臉皮薄抹不開麵子講價,另有一些純粹就是充風雅了。如許範例的門生不宰莫非要去宰那些具有一雙厲眼並且一毛錢都算的清清楚楚的大媽啊?”

“頂腳嗎?”

“就是不曉得才問你啊。你說你是不是想學彆人充風雅啊?人家說一百塊你就要給一百塊啊?!”唐餘恨不得把他腦袋敲開來看看是甚麼構造的,如何這麼傻缺,一百塊錢就這麼亟不成待地想掏給人家,三歲小孩還曉得還價的事理哩。

鞋店老闆是一個微胖的中年婦女,聽到唐餘問價兩眼發光,“妹子,你很有目光啊!你挑的這款鞋我店裡最脫銷的男鞋格式,是最簡便舒暢的,很多人買了還帶朋友來買的。不過你也曉得,一分錢一分貨,這個必定要比你們之前試過的那些更貴的,一百塊吧。”

“那你還是去其他處所買便宜的吧。”老闆拉著臉,不再看唐餘,把鞋子裝進鞋盒裡。

“哦!”周國良又換上了本身的拖鞋,跟上唐餘的法度。

“一二三,叫我轉頭,不叫我轉頭。”唐餘在內心唸叨。

唐餘悄悄聽著不說話。

本來最後給錢的還是男孩子啊。老闆一臉肉痛,如果這個女孩子冇在多好,她少賺了多少錢啊。但是她並不曉得的是如果冇有唐餘拉著周國良來買鞋,她連現在這點錢都賺不到。

周國良有點不爽,“早如許不就好了嗎?還累得我們走來走去的。”

老闆拿著那款鞋靠近給唐餘看,“妹子啊,你看看這個布料,這個做工,跟其他格式真的很分歧的咧,一百塊錢未幾的了,你就給個價。”

兩個走到大街上了,阿誰老闆還在叫著:“下次再來幫襯啊!”

一百塊還說未幾,如果十年後她說一百塊錢未幾唐餘還能接管,現在的一百塊都能買一雙安踏了!也是現在鎮裡冇有鞋子專賣店,不然誰鳥這間店,又不是傻缺乾嗎花一百塊錢買這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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