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應小小姐[第1頁/共3頁]
李茜怕市長活力,解釋道:“市長您彆介懷,小軒這孩子,就是脾氣衝了點。”
小應寧明天穿戴一套粉色的公主裙,眼睛大而亮,頭髮上的胡蝶結用粉色絲帶紮著,圓圓的紅潤的麵龐,看著超等卡哇伊,讓人止不住上前捏幾把。
“這丫頭,還會賣關子了。”
變相地誇了韶華和藍軒,李茜聽著歡暢,不敢居風,“寧寧蜜斯將來也是招蜂引蝶的料。”
這丫頭已經從爸爸嘴裡曉得標緻姐姐的名字了。
“晚點再說,你中午還要上學,這事交給我便能夠了。”
韶華吃驚地看著她,蹲下身趕緊接住她圓乎乎的身材。
李茜嚴峻地回握疇昔。
這章是之前存的稿,冇重視到字數不敷2000+,也不好拿前麵的章節補上,姑息著看哈。
藍軒看到韶華在那邊,不敢活力,悄悄惱,哼,要不是因為姐姐,纔不這個胖小妹一起玩。
“小軒,跟寧mm問聲好,聽姐姐的話。”
差人留下這句話就走了。
韶華拉了拉她的手,“不是弟弟,是哥哥。”
“姐姐。”
莫非是林健另有甚麼大來頭不成??
又對應寧扯了個笑容:“寧寧、mm。”
韶華嚇了一跳,冇想到藍軒會這麼俄然。
韶華:“……”
“市長?”李茜驚撥出聲,麵前這個笑著和藹的男人就是常常在報紙上看到的阿誰不苟談笑的峻厲的市長?
百年可貴一見的市長!
把事情完整推到了五個肇事者的身上而不提誰教唆肇事者,韶華不信賴民警的話。這內裡麵絕對有貓膩。
李茜在一邊看著這個俄然冒出來的小丫頭,不明以是。
寧寧笑開了花,歡樂說:“綠色哥哥,綠色哥哥……”
“韶華,能夠真不是林健呢?”就連李茜,也擺盪了。人差人都說了,是社會治安的題目,如果不信賴,那就是思疑差人,給她十個的膽量她也不敢思疑群眾差人!
招蜂引蝶莫非不是貶義詞麼?彆奉告她市長語文不過關也犯渾呐?
藍軒不善地瞪著小應寧,猛地衝上去,一下子揮掉應寧的小手,“她纔不是你的姐姐!她是我姐姐!”
韶華幫著嚮應天先容,“這位是李阿姨。”
一手抓著藍軒的衣服,就是不讓走。
“另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們的喪失,警局都會承擔的。”
李茜也是不甘心,固然不敢思疑差人,但以為事有蹊蹺。
藍軒已經不哭了,看了一眼那廂眼淚汪汪的應寧,再看看韶華含笑的眼,走疇昔,也慣是會察言觀色,對著應天就是一句規矩話:“市長叔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