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來求助的李小娟[第1頁/共3頁]
因為李小娟是養女,爸媽早就死了,現在的養父養母就拿她當舊社會的長工,乾不完的活,還要捱打,娶了李小娟當兒媳婦,錢貨兩訖,就是在他家吃了虧,李小娟這個媳婦也冇有給她撐腰的人。
實在這也冇甚麼,人之常情。
不是她無私,涼薄,是李小娟從小到大乾的活,充足了償了一個鍋裡加一瓢水,整天吃一口剩飯把她贍養大的養父母的恩典。
自家前提不好,就不敢找前提好的,怕反過來被人家欺負。
為啥說的李小娟,不是彆家呢?
李小娟明顯是個手腳齊備,健安康康,模樣端方,還特彆勤奮的女人,家裡家外一把抓,可就是奇了,田永康竟然還看不上她!
李小娟就又嫁人了。
李羽彤看著李小娟籌辦分開,臉上還是帶著點驚駭,畢竟,李小娟被她養父母從小吵架長大,骨子裡都害怕這兩個像是他天一樣的人,她就想起李小娟她的阿誰大伯。
“田家給了你爸媽多少彩禮?”她不由問。
三萬二?可真的很多了,現在是九零年代,奇蹟單位的人均人為才兩三百塊。
李小娟就勉強笑了笑:“我也不曉得咋辦,就是想著,如果我不肯意的話,村裡人會不會笑話我是白眼狼。“
田永康這小我,如果心是好的,人有殘疾的話,也不是那麼的不能讓人接管,隔壁村有個缺一條腿的,人家學了修自行車的技術,蓋了房,也娶了媳婦,生了兩個孩子,日子過的踏結結實的。
村裡頭,也有像李根旺那樣養了四個閨女,全都用來換錢的,隻要彩禮給到位,就能娶回家。
李小娟麵前亮了:“如許能行嗎?”
田永康,也算是她們的小學同窗,一個村的,知根知底。
嫌棄她是不得父母看重的養女,她這類女人嫁了他,是對他的欺侮。
為啥呢。
他本身前提普通,村裡人,現在大多數都很窮,他爸媽也就是淺顯種地的。
她養父母就是無私,養了李小娟,就是給兒子換彩禮的,如果有源源不竭的錢給他們,他們算一筆賬,就會感覺如許纔是最劃算的了。
她養父母為人也不好,村裡人都罵他們是臟兮兮的癩皮狗,又窮又懶又難纏的意義。
“是我們村七隊的田永康。”李小娟說。
李羽彤歎了口氣,這個事,宿世也有。
因為她記取李羽彤奉告她的那句話,有啥困難了,到縣城來找她。
李羽彤倒是忍不住感喟,摸索地問:“那,你來找我,是有啥事?”
村裡人,十裡八村的,大多數都有親戚乾係,大多數的人,也都好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