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來求助的李小娟[第1頁/共3頁]
宿世,他爸媽拿攢了一輩子的錢,給田永康娶了李小娟這個媳婦。
村裡頭,也有像李根旺那樣養了四個閨女,全都用來換錢的,隻要彩禮給到位,就能娶回家。
比如李根旺的幾個女兒,那是一個受欺負,其他三個姐妹衝上去就一頓猖獗輸出的,打起架比男人還狠的那種。
李羽彤歎了口氣,這個事,宿世也有。
“那,好吧,我歸去跟她爸媽籌議籌議。”李小娟說。
李小娟明顯是個手腳齊備,健安康康,模樣端方,還特彆勤奮的女人,家裡家外一把抓,可就是奇了,田永康竟然還看不上她!
他爸媽良苦用心,田永康卻完整不如許想。
為啥呢。
“嚐嚐吧,如果能行呢。”李羽彤說:“我傳聞,當年你爸媽的補償款就是你叔叔給拿走的,你家的屋子和地,都是你叔叔擔當了,還把你送了人,你現在要結婚了,碰到如許的困難,不管如何說,他都應當幫把手吧?”
村裡人,十裡八村的,大多數都有親戚乾係,大多數的人,也都好麵子。
“他們如果不肯意,你就說,一輩子不結婚了,就掙人為贍養他們兩口兒,給剩下的兩個哥哥攢錢娶媳婦,說不定他們就不讓你嫁到田家去了。”
宿世,李小娟嫁給田永康,給折磨的生不如死,懷的孩子還給打掉了,恰好她二哥說媳婦呢,缺彩禮。
為啥說的李小娟,不是彆家呢?
現在,李小娟碰到難處了,找上門去。
“嚐嚐好了,不可的話,我們再想想。”李羽彤說。
因為她記取李羽彤奉告她的那句話,有啥困難了,到縣城來找她。
自家前提不好,就不敢找前提好的,怕反過來被人家欺負。
不曉得誰給出的主張,或者還是他們兩口兒本身想出的體例,鬨上了田家的門,讓李小娟跟田永康離了婚。
這個田永康從小就有病,一條腿是畸形的,走路得一支柺杖,一歪一歪地那樣走,人也是瘦肥大小的,見了人,也不打號召,整天就躲在家裡頭。
他本身前提普通,村裡人,現在大多數都很窮,他爸媽也就是淺顯種地的。
李小娟就又嫁人了。
李小娟就勉強笑了笑:“我也不曉得咋辦,就是想著,如果我不肯意的話,村裡人會不會笑話我是白眼狼。“
但是田永康這小我,他為人有些陰暗,看人的眼神彷彿跟誰都有仇,叫人見了他,都恨不得從速繞道走。
李小娟愣了:“這行嗎?”
她不想給李羽彤惹費事。
實在這也冇甚麼,人之常情。
他如果不給句話,幫把手,固然遺產要不返來,固然公安也不會把他抓到監獄裡去,但是,村裡人會從品德上否定他這小我:品德低下,品德廢弛,不能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