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第1頁/共3頁]
那段時候,方萍英當真是起早摸黑,每天從外邊一返來,就隻想倒頭睡覺,那陣子就連家裡的事情都是羅誌勇以及李玉春他們照顧著。
他們湊了一筆錢,就在方萍英家不遠處的一個小區買了個二手屋子,當然和方萍英家的屋子不能比,但也算是不錯了,並且兩姐妹家離得近,也便利。
不過,其實在這個時候,普通這個年紀的孩子還是冇那麼早上幼兒園的,因為這個時候不比後邊,幼兒園裡邊甚麼都分彆的很清楚,甚麼小班,中班,大班分的很細心,每個班級的教員也都有照顧孩子的經曆,這時候就是統稱為幼兒園或者是學前班,多大的孩子都在一起讀書。
方秀內心也感覺孩子太小,不想送孩子去讀書,但又不好反對,就低聲說,“大姐,不要緊的,我這生孩子也冇甚麼事情,我本身能照顧好本身。”
但當兩口兒正親熱的時候,方萍英俄然想起這都將近玄月了,要說孩子上學的事情了,是以在羅誌勇蓄勢待發的時候,她俄然一把拉住羅誌勇,禁止他的打擊,“誌勇,孩子過幾天要上學了,你籌辦好了冇有?”
方萍英一聽,那可就放心了,衝羅誌勇甜甜一笑,便由著他為所欲為了。(未完待續。)
普通的孩子,都要五歲以上,纔會被家長送去黌舍,不然家長也都擔憂孩子太小,在黌舍餬口不能自理,誠懇冇有那麼多時候一一照顧著。
羅誌勇想起昨兒早晨的事情,本身承諾方萍英說的事情的時候,不由抽了抽嘴角。
方萍英怒不成遏,手指了羅誌勇半天,低聲罵了句,“羅誌勇,你就是個叛徒,昨兒早晨如何承諾我的?”
方萍英歎了口氣,正想跟她們動之以情,但是冇來得及說話,便被在一旁的李愛華重重的拍了下,然後李愛華冇好氣的看著方萍英說,“就是,從冇看到你如許做媽的,就怕孩子費事,一心想著忙活你本身的奇蹟,就想著送孩子去黌舍享福,真太不負任務了,你要實在不可,把幾個孩子都帶去我家,我家地兒大,有他們陪著我家那小子玩,我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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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輕易,比來一陣子,方萍英說超市那邊已經步入正軌,能夠歇息了,早晨可貴在家逗逗孩子,和羅誌勇在房裡說說悄悄話。
彆的一些債務,劉父都是公事公辦的,倒不是甚麼大題目。
以是要說看孩子的人手,家裡是不缺的,是以李玉春如何都不肯讓孩子去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