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擺攤[第1頁/共3頁]
不過現在家裡隻要十八隻兔子,二十多隻雞,石榴和江鴻翔一邊上工一邊照顧這些家禽還是能夠兼顧。
農夫下地乾活,工人去上班,這是當時大多數人的共鳴,但是像石榴如許作為一個農夫,不去乾農活,靠做買賣贍養本身,江鴻翔還是有些難以置信。
這個動靜,舉國歡慶。
石榴聲音清脆的解釋,“煮熟的紅燒兔子肉,五毛一碗。”
“不再去上工,如許……行嗎?”
更令他們歡暢的是,幾天今後,XXX垮台了,這意味著,政治鬥爭結束,令人壓抑的政治環境不存在了,人們能夠自在談吐,自在買賣,不會因為做任何事說任何話都謹慎翼翼,怕偶然中的一個錯處,就被上綱上線,定一個罪名。從而一家人的莊嚴都被踩踏。
石榴拿出一個四時碗,“就如許大。大哥,要不要來一碗?五毛錢便能夠吃一碗紅燒兔子肉,很劃算的,要不要來一碗?”
很多人獵奇的圍過來,“多大的一個碗?”
石榴道:“自古以來,人們的認識裡都很輕視經商這條路,這就是國度和小我都掉隊的處所,錢,大家都曉得首要,卻不正視做買賣,這不是很衝突嗎?你是不是感覺拉不下臉來,感覺做買賣這類拋頭露麵的事情很丟人?實在這是看法的題目,現在的社會環境,讓人們感覺,越窮越名譽,做買賣是一種不入流的,被人打擊和嘲笑的行動,但是今後,經商,將會成為一種光榮的事情,誰有錢,誰就會被人高看,因為你能夠贏利,代表了你的一種才氣。”
“就五毛錢,能夠吃一頓肉,也不錯了提及來,我已經好久冇有吃過肉了,不過是五毛錢,我也來一碗。”彆的一個年紀大點的男人說。(未完待續。)
101.擺攤
彆的一個男人道:“一隻兔子六塊錢,我家隻要我一小我,買一隻兔子一小我又吃不完,隻花五毛便能夠吃到,還不消做,確切劃算,我買一碗嚐嚐看。”
從三月份到了這個處所,到現在十月份終究能夠買賣,這七個月來,為了儲存下去,她一向憋著一股勁兒不甘掉隊的每天去上工乾那些她向來冇有做過的又苦又累的活,她一個天生嬌弱的小身板,能夠如許對峙下來,她本身都佩服本身了。
有了打算,第二天,是趕集日了,石榴早打算就在這個趕集日去賣一次兔子肉看看結果。
當時候幾近冇有人擺攤做買賣,更冇有城管,以是想在那裡擺攤就在那裡擺,這點石榴倒是占了很大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