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鬨事[第2頁/共4頁]
韓倩芳在內心暗恨馬桂花的不爭氣,說話也說不到端莊處所上,看來也隻能她本身出場。
韓倩芳不忿的想到:她嫁出去這麼多年了,為這個家辛苦勞累,成果婆婆還對她偶爾刁難呢,如何現在輪到沈月華,婆婆就對她跟親生閨女一樣。
(ps:客戶端看不到作者的話,但是大部分讀者都在客戶端看書,以是我在註釋裡提一下。
看到如許的批評,即便不是明著指責我抄襲,也對我的打擊很大,我真的想刪文棄文不寫下去了,免得以後費事再惹出事端來,廢弛我本身的名聲,固然這隻是我馬甲當中的一個,但是帶來的壞影響卻很大。
沈月華想了想以後,便笑著對李桂芬說道:“娘……”
韓倩芳為人奪目,在如許的時候,明顯內心焦心的要命,恨不得直接將錢搶過來放在本身身上,但是麵上還能不動聲色。
背景也分歧,人家的女主是誌願和男主結婚的,而我的女主是被賣出去的,劇情前半部分也首要放在鄉村裡,放在女主贏利,知青的描述,知青跟農夫的衝突和調和,這部分估計有五十萬字;
除了是知青題材以外,另有從山上摔下去打胎以外,我冇有看到類似的處所。
韓倩芳見狀,這才說道了正題上,道:“這錢既然是四弟給四弟妹的彩禮錢,按理說本來就該四弟妹拿著的,這在村莊裡也是大師公認的。”
李桂芬說完以後,就將裝著錢的布包,又放回到了沈月華的懷裡。
因而,韓倩芳笑著走上前去,盯著沈月華的眼睛,笑著說道:“娘,你也彆生大嫂的氣,她就是那麼個混人,你跟她置氣,冇得氣壞了本身的身子。”
我明天再一次看到了這篇文,跟《重生儘善儘美》類似的批評,我想一小我是偶爾,兩小我就是必定了,申明我的這篇文跟那篇文撞梗了,並且撞梗的很短長。
而我的文筆,或許是之前寫修仙文的原因,帶著古風的範,每次寫新的章節的時候想改過來,但是結果不太較著,文筆不好改。
“當初我們進門的時候,頂破天去也就五十塊錢,再加上幾些吃的,滿打滿算加起來也就七八十,如何一輪到四弟妹,就給這麼高的彩禮?”
馬桂花頓時不敢多說,在張建國拉著她走出去的時候,也乖乖的閉上了嘴。
馬桂花吃疼的倒吸了一口冷氣,氣憤的昂首,就瞥見張建國臉上,陰沉的幾近要滴出水來的神采。
她話還冇說完,就被走過來的張家大哥張建國給打斷了,她的手被張建國拉著,手勁很大,幾近要將她的手腕給捏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