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奸細,後援[第3頁/共4頁]
“先彆急著喝酒吃肉,把端方先奉告他們。”陳文強安插結束,穿上了戎服,高大的身材,滿臉的鬍子,顯得非常威猛,往人前一站,倒真有先“身”奪人的氣勢。
萬寧縣衙內,喬裝改扮、奧妙進城的劉中造與縣丞王緒祺正商討著如何“擒賊先擒王”。把這剿賊之功納於懷中。
鄭鴻名也人五人六地穿戴所謂的將禮服,開端瞪起眼睛斥罵著不給他長臉、鬧鬨哄的部下。好半天,數百人才稍許溫馨,亂七八糟地排好了隊,等鄭鴻名把七殺令公佈,卻又喧嘩起來。
“我那邊出十小我。”劉中造也怕王緒祺獨吞。從速插上本身的人,又彌補道:“我還得留在攀丹,等鄭鴻名等反賊被官府拿獲,民氣惶惑之際,曉以短長。這幫人群龍無首,也就分離而去了。”
不說彆的,這百多名男人固然衣衫各彆,有的乃至很陳舊,但都很精乾,且臉上也少有那種地痞痞子的神情或氣味。而此中從基地派出的職員,更顯出精銳之像。
日落傍晚之時,陳文強、徐青山、李家俊等人已經前厥後到攀丹,與鄭鴻名的人馬彙合一處,另有一些職員未到,但總人數已經超越了六百。在大要上看,鄭鴻名的人槍最雄渾,足有七八十枝。為了皋牢各家頭領,鄭鴻名又遵循人數承諾分給每家五六枝、七八枝不等,隻等明天正式盟誓起過後便發放。從這個手腕看,鄭鴻名倒也不是粗坯,也曉得裝出豪放,皋牢彆人。
因為劉中造賄賂交結陵水縣縣丞吳道南、萬寧縣縣丞王緒祺等人,以是,凡是他這夥人犯法之事,縣衙一概不予究查。
一山難容二虎,在萬寧那是鄭鴻名最馳名譽,如果能夠撤除鄭鴻名,萬寧的三點會便極有能夠落到劉中造的把握當中。再加上他與官府的乾係,可謂是吵嘴兩道都走得通,哪還是戔戔一個“護路站”的財路?
“是啊,我親眼看到的。”劉中造粉飾不住的貪婪之色,嚥了口唾沫,說道:“那些銀子遲早也是我們的。而從烏場登岸運來的,篡奪起來應當更加輕易。”
“最多不過七八百,且有一多數不堪用。”陳文強微微撇嘴,說道:“記得,你們名義上是投奔他,但實際上”
劉中造,在萬寧和陵水的鴻溝地區是半官半匪的存在。≧,在官,他是“巡路官”,在石梅設立設立“護路站”;在匪,他帶領著一夥地痞、惡痞占有在茄新嶺,常常下山盜竊劫掠四周農夫的豬、牛、羊、糧食、衣物、財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