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蘭芳共和國[第2頁/共3頁]
強大的艦隊不費吹灰之力便勝利占據了全部港口,隨後幾千名全部武裝的水兵陸戰隊兵士便氣勢洶洶的上了岸,隨後便攻占了坤甸郊區。
這時那名水兵少將俄然開口說道,“我以大清帝國駐蘭芳共和國司令官的名義,向爾等慎重宣佈。蘭芳共和國乃是我大清之屬國,我大清帝國有庇護屬國之權。任何對蘭芳共和國之侵犯行動,都將視為對我大清帝國的嚴峻挑釁,對蘭芳共和國宣戰即為對我大清帝國宣戰,我大清帝國毫不坐視,必將竭儘儘力。毀滅統統膽敢侵犯,挑釁我大清帝國的任何國度和權勢。現在我代表大清帝國,向爾等收回最後之通牒,限令爾等在24小時以內必須撤出蘭芳共和國境內,不然我大清帝國將直接對荷蘭王國宣戰。”
而現在荷蘭這個曾經強大的國度,早已經式微了。而大清確切一個正在崛起的一個大國,強國,以現在大清的軍事氣力,已經遠遠超越了現在的荷蘭,就連英法等老牌強都城不敢等閒招惹現在的大清,何況是這些荷蘭人呢!
駐守在坤甸的幾百名荷蘭兵士,麵對幾千名設備精美的水兵陸戰隊兵士,隻能乖乖的舉起了雙手。
1770年,廣東梅縣(今梅州郊區)的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今西加裡曼丹)坤甸建立了“蘭芳公司”,是個近似於東印度公司的含有政治色采的個人構造。
當天下午,荷蘭駐守坤甸的軍政要員全數被調集在了市當局客堂裡。
1777年,羅芳柏按照本地群眾的定見,以東萬律為首府,動手建立“蘭芳公司”,並構造“蘭芳大總製”共和國。在他統領下的110萬公眾分歧推戴他,稱他為“大唐總長”,敬稱為“芳伯”。
當時羅芳伯等人想要歸順清朝的彆的一個啟事是想找到一個強大的背景。當時的東南亞並不平靜。荷蘭殖民者在1596年就侵入印尼,1602年景立了具有當局權柄的“東印度公司”,不竭在印尼諸島停止侵犯擴大。荷蘭殖民者一向對蘭芳共和國虎視眈眈,並不竭派兵擾亂。羅芳伯等國度帶領人以為,如果僅僅依托蘭芳小國的力量,很難抵當荷蘭殖民者,隻要藉助清朝的力量,才氣夠鎮住荷蘭人。
這名老者話音剛落,中間已經有翻譯將老者的話全數翻譯給了這些荷蘭人聽,這些荷蘭人聽後無不紛繁色變。
蘭芳大統製共和國,凡是簡稱蘭芳共和國,是十八世紀七十年代到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之間存在於南洋婆羅洲(現印度尼西亞占有稱加裡曼丹島)上的外洋華人所創建的第一個共和國,也是亞洲汗青上的第一個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