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共和國永不臣服[第2頁/共3頁]
向來冇有甚麼人能真正地征服他們,用時千年,向來如此。
這是個有著無數缺點、無數劣根性的民族,但也是個有著無數潛力、無數閃光點的民族。
當橫掃東南亞的島國軍隊進入這裡以後才驚奇地發明,僅僅一夜之間,彷彿統統都已竄改,敗北的官員能夠捐募家財,怕死的百姓能夠悍不畏死,即便出現出無數的漢奸嘍囉,但不久就會有更多的草澤豪傑站出來。
那東西叫國度。
他不是個滿臉橫肉的凶漢,究竟上,他向來很暖和,像隻溫馴的狗。但是當彆人用最下賤的說話辱及他的父母時,他這隻狗會毫不躊躇地跳起來,伸開向來未曾撕咬過的血盆大口,狠狠地將那人撕成兩段。
鱉孫之所以是鱉孫,是因為他具有鱉孫的屬性,膽量小,怕頂事,遇見比本身凶悍的東西就把頭縮進龜殼裡,意婬本身是躲進小樓成一統的另類英豪。其實在旁人眼裡,那是比街邊土狗還要輕賤的種。曾經,有個自稱是來自關外的男人站在高歡麵前,奉告他說,男人能夠冇有錢,能夠冇有權,能夠冇有女人,也能夠冇有兄弟,但他有兩樣東西不能丟,一樣是抱負,一樣是莊嚴。男人如果冇有這兩樣東西,就是行屍走肉,連混吃等死的肉豬都不如。
因而島國軍隊進入共和國,因而戰役從三個月打到八年。
答案很簡樸,因為這個民族,是天下上最為堅固的民族。
即便代價是本身的生命。
他們假想出宏達的大陸政策,應用經濟學道理,將共和國的各種環境代入公式,最後用並不龐大的模型公式得出結論:
如果老秋在場,他必然會歡暢地猛灌一口烈酒,擊掌說:“澎湃大氣,放肆少年,可來痛飲一杯否?!”
因為統統的統統,都緊緊地刻入這個民族的骨髓:固執,英勇,無所害怕。
為甚麼他們要為這個敗北腐敗的國度付出世命?
向來不需求想起,也永久不會健忘,這是一個巨大民族的天賦。
這話不錯,但是對高歡來講,還要再加一樣東西,那就是他的父母。
“可我他媽就是吃不了這個虧!”
特彆是共和國的人。
看起來彷彿是如許,但他們還忽視了一種東西。
人。
五千年的光輝光榮流淌在不平的血液中,阿誰曾經豪放地宣稱“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為漢土”的巨大民族連綿至今永存不倒,並且以這個星球汗青上前所未有的猖獗速率傲岸騰飛,這是埋冇在高歡骨子裡的高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