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自費出版[第1頁/共3頁]
但是,美利堅國的販子一貫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他們不成能隻為了一個漫話版權,而是要全數版權,不管是以為其他的版權都冇有代價,可誰又能見得,現在不值錢,今後就不值錢呢。
指不定到時候漫話賣得好,就有電影公司找上門來,改編為電影,另有其他很多周邊的東西,那可都是需求有版權在手的,以是說,其代價不成限量。
《哈利・波特》的銷量多少,付晉再清楚不過,那怕是第一本,也稀有千萬的銷量,更何況付晉已經決定以他的名義來推行這本小說,那麼他的銷量想來不會太差,一百萬冊遠遠還不敷。
雖說當一個歌手,並非付晉的誌願,可他還是感激雷克斯。
破鈔了二十天的時候,總算是把專輯給錄製好,接下來就交給有關部分去措置一下,轉入前期製作當中,付晉終究從灌音室裡束縛出來。
時候在不知不覺中流逝,眨眼之間,二十天的時候疇昔了,在這二十天的時候裡,付晉一向都泡在灌音室裡,打造著他的專輯。
對此,付晉心知肚明,他曉得出版社的意義,不過就是想要多爭奪一點好處,在分紅上做手腳。
“NO,我不是一個純真的本錢家,我是一個有善心的本錢家。”
“……”雷克斯冇有開口,他感遭到了付晉的樸拙,有些慎重的說道。“說真的,伴計,你挽救了我的公司,也挽救了我,這一次我簽下你,我把統統的積儲都投了出來,如果虧蝕,那麼我將麵對著冇有一毛錢積儲的了局。”
顛末地球的21世紀,付晉太清楚人的自擅自利了,更加曉得美利堅國人以好處為重,甚麼友情,甚麼善心,都太可貴了,可雷克斯的行動無疑在申明一件事情,他在以好處為重的同時,也是有友情馴知己的。
但有些事情是不能焦急的,那怕是付晉很有信心,可試下水老是不免的。故而,付晉纔沒有讓出版社印太多。
雷克斯是一個奪目的人,他天然把樂隊支出麾下,簽一份新人合約,大要看上去是公司的藝人,實則是付晉的專屬樂隊。
付晉曉得出版社的企圖,他們看中《哈利・波特》是兒童一類的冊本,假定能夠把版權買到手,他們完整能夠改編為漫話,信賴在兒童群體當中,會有很大的銷量吧。
隻需求付晉一具名,條約就見效,付晉也冇有猶,直接具名,而是先讓雷克斯告訴出版社印一百萬冊出來,需求多少錢給打疇昔。
這是付晉對出版社的評價,也忍不住一陣腦火,直接跟雷克斯說,這是他的底紙,不需求再談的,如果情願就把條約簽好以後送過來給他具名,如果不肯意合作,那他就另找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