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分成和版權[第1頁/共4頁]
不過因為他的啟事《龍珠》提早呈現了,鳥山明畫了四五年的《阿拉蕾》才創作不到兩年的時候。
現在RB的漫畫財產固然還冇有後代那麼發財,可合作以日漸狠惡,是以不管是在尋覓漫畫,以及掠取漫畫家方麵,每一個漫畫社能夠說都不遺餘力,不然他也不會千辛萬苦跑到中國來。
均勻月發賣8萬冊,嗬嗬,他們大RB帝國目前貌似還冇有呈現如許的漫畫呢。
固然他很看好《龍珠》乃至感受能夠和《阿拉蕾》打擂台,但八萬冊的月銷量在RB漫畫界目前絕對是頂尖的。
楊東旭提出這個合作計劃真的是昏了頭嗎?當然不是,他對《龍珠》有著絕對的自傲,不過RB漫畫財產現在畢竟還不成熟,是以這個數量實在還是他保守給出的數字。
“小旭君恕我不能承諾你,我不成能有這麼大的權限。”小野鬆智站起來給楊東旭鞠躬麵色非常抱愧。
以是他真的冇法設想,在如許個國度,僅僅隻是畫出了一部劃算不錯漫畫的小男孩,有甚麼身份,有甚麼資格,又是那來的勇氣提出如許過分要求的。
所之前麵這個跌宕期會因為提早公佈而避疇昔,畢竟現在漫畫不是很多,《龍珠》前麵的故事情節看上也不是那麼的古板有趣,還是比重生前跌的更慘楊東旭冇掌控。是以他一上來也冇定那麼高,從8萬冊起步。
隻以是在10萬冊這個點上要版權也因為這一點,覺得他最想要的就是動漫和遊戲改編權,至於甚麼電視,電影啊,那都是充數的。他看過《龍珠》的動漫,玩過《龍珠》遊戲,至於《龍珠》的電影電視,那是甚麼鬼?我咋冇見過?
“中文日文兩份條約這是根本,我不要根本稿酬,以及各種發賣成績好的獎金,我要發賣分紅。同時漫畫版權歸集英社,你們有出版和出售的權力。不過對於改編權,比如說動漫、遊戲,乃至電影,電視劇等等是我的。”楊東旭也不矯情把本身要求說了出來。
遵循後代《龍珠》過億的發賣量來講,一個月10萬冊,一年120萬冊,到楊東旭重生那一天為止,也就四十年擺佈。10年1200萬冊,40年也就才4800萬冊完整在安然範圍內的安然範圍內。
“這個......”楊東旭的這個條約計劃發起無疑讓小野鬆智非常心動。
“要不如許吧。”深思的楊東旭抬開端:“我剛纔提出的前提穩定,我們以月發賣量8萬冊為根本,月發賣低於8萬冊我不要一分錢,高於8萬冊我要發賣額5%的金額作為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