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坑蒙拐騙偷[第1頁/共3頁]
韓東這傢夥,明顯才調橫溢,為甚麼這麼無恥?商美女真想不通。
“大騙子”,商茜嬌哼一聲,“我們現在去銀行嗎?”
國法官擺擺手,“你說的這些都是猜想,冇有甚麼證據吧?!”
一個邋裡肮臟,穿戴隨便的狀師,必定連飯都吃不飽。想要當事人信賴如許的狀師,的確是笑話。而西裝革履、金錶豪車的狀師,纔是當事人眼中的勝利狀師。當然西裝也好,豪車也好,都是當事人買單的,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
國法官見韓東停業精通,也來了交換的興趣:“你說的是普通環境,董小蕾這個案子,她本身跟趙天是愛情乾係,熟人之間乞貸,冇有借券、付款憑據很普通。”
韓東不肯當即把證據交給國法官,國法官皺眉問道:“你想調查甚麼?”國法官對統統費事保持本能的警戒。
韓東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姓王,單名一個複字。他本年三十多歲,中等身材,長年在辦案一線馳驅。案件壓力和當事人的壓力讓他青年絕頂,一圈地中海髮型非常搶眼。
“免貴姓韓,韓東,這位是商茜密斯,我們跟董小蕾是朋友,受她之托措置這個案子”。韓東趁便先容了商茜。
韓東早就想好了說辭:“即便如此,被告並冇有充分證明告貸究竟。就算冇有借券,那麼也應當有多次來往的簡訊,為何被告隻出示了一條簡訊?”
國法官考慮了半晌,承諾了韓東的調查申請。一來,不承諾這小子的申請,他必定鼓搗當事人上訴;二來,如果韓東真有掌控證明趙母捏造證據,這個案子性子就變了。
“嘿,美女,我是騙了你的人還是騙了你的心,讓你對我這般成見?”韓東口花花的脾氣又故態複發。
“說說看,為甚麼感覺被告的證據是捏造的?”國法官也有幾分獵奇,如果韓東所述為真,這個案子還真不好倉猝下結論。
調查令上寫著“茲有韓東、商茜來你行查詢薛保保2006年賬戶來往明細,請聯絡辦理。”薛保保即為趙母。調查令的有效期隻要七天。
北開區法院大樓非常氣度,二十多層的審判大樓,在四周修建中鶴立雞群。巨大的法徽,讓這棟大樓顯得寂靜厲穆。
商茜美目迷離地看著韓東,這傢夥真是算無遺策,連法官都勝利地算計上了。她現在對韓東的信心已經爆棚,一個重生,悄悄鬆鬆騙了秦清閒的案子,騙了當事人的狀師費,還騙了法官的調查令,真是人不成貌相啊。
趙母宣稱十萬元歸還日期是2006年6月份。調查她2006年整年的銀行流水已經充足。如果冇有調查令這把利劍,韓東的掌控真冇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