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合同曝光[第1頁/共3頁]
我們已經連續聯絡到數名作者,大師能夠共同作證金城公司曾與作者本人簽下出版條約。也有作者曾同金城公司談判,但該公司拒不承認條約有效,詭稱條約已經取消,毫冇法律意義。這些書作作者大多是中門生,並不清楚如何應用法律手腕保護本身權益,是以才讓金城公司如此為所欲為!
“對哦,我如何就冇有想到!”
這篇帖子寫得慷慨激昂,很有氣勢。最首要的是,在帖子前麵,還附著幾份采訪視頻,是采訪中原群眾出版社的主編的。視頻中主編也對金城公司的所作所為表示不齒,並表示此後將不再考慮同金城公司的合作。二樓三樓的部分,則上傳了好幾名寫手、作者的聯名,大師共同表示,將考慮以法律手腕對金城公司停止催討。
這一回,錢麗珍和鄭南星倒是冇有再問錢是那裡來的了。他們曉得,必定是雜誌社給的稿費。並且這一次,他們乃至冇有讓鄭龍上交稿費。他們曉得,兒子去海上市要花很多錢,就想讓他多帶點盤費在身上以防萬一。但他們並不清楚,實在《芽萌》出版社幾近cover掉了參會者統統的用度。
“我想,我們應當去找真正的中原群眾出版社,去申明這個環境。”
畢竟這麼做固然解氣,但如果是以招致對方的抨擊,那也不是好玩的。
“趙總,上官總,不好了,大事不妙了啊!”
趙慶山和上官茂還在辦公室裡策畫著出版鄭龍小說的事情,就聞聲一聲聲短促非常的拍門聲通報而來。
蕎麥從口袋裡拿出那隻灌音筆,將灌音又放了一遍出來:
當上官茂和趙慶山看了帖子內容今後,他們就完整地冇法笑出來了。
彆的,也但願泛博讀者擦亮眼睛,必然不要采辦該公司的任何冊本。助紂為虐,實乃不義!”
蕎麥狠狠地拍了一下本身大腿…
看完了帖子,上官茂和趙慶山兩小我俄然間就頹了下來,彷彿一刹時衰老了十多歲…
“哦,小王啊,甚麼事情這麼急啊!”
是上官茂的聲音。
因為父母永久是但願後代好的。
與此同時,鄭龍也把本身要去海上市插手作者大會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奉告了父母。
過一兩個禮拜,乃至一兩天以內,金城公司便會遺憾地告訴作者,稱其寫作水準尚待進步,但願今後有機遇仍能合作。但是實際上,其已經奧妙啟動出版打算,隻不過用的是本公司內部槍手筆名。這些槍手對原作者的作品毫無尊敬,肆意竄改,為的就是掩人耳目竊為己用。偶然候,金城公司乃至連這個步調都不想停止,直接原封不動就將原作者的稿件拿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