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底牌(下)[第1頁/共5頁]
市證監局五樓大集會室裡,林淼手裡拿著一本薄薄的存摺,悄悄閒逛著。除他以外,集會室裡一共就四小我。康知府、羅萬洲,以及市金融辦和市證監局的一把手。饒是這四位每天動輒麵對的就是九位數打頭的款項,可此時現在,聽著林淼的話,仍然不由得目瞪口呆。
車門一開,林淼跟著康知府從車高低來。正在市裡辦事的徐毅光見狀,還當林淼又特麼演出百步穿楊了,倉促上前問道:“康書記,這孩子出甚麼事了?”
此次的事情之以是另有迴旋的餘地,不是因為支撐林淼的人不在乎法律,而恰好是那些人深切瞭解法律這個觀點背後的意義。東西是用來處理費事的,而不是用來製造費事的。
不管對於哪一級帶領來講,鬨大林淼的事件,直接的影響就是兩個。
――林淼能拿到那份檔案,是因為有人但願他能拿到。
並且本錢幾近就是零。
防民之口不對,但是我們都是講事理的人,必須誓死保衛法律的莊嚴,《未成年人庇護法》毫不容黑惡分子的踩踏。
正在喝水憋笑的金融辦大佬,直接一口茶噴了滿桌,響起連續串的咳嗽。
不但不能不承認,還要主動承認。承認的體例就是,如果有關部分再次收到實名告發函件,完整能夠向告發人郵寄我的還款和投案質料,包含銀行憑據、備案證明、法院回執。民不舉官不究,民若舉官就奉告他已經究過,並且究查得很完整。但是有一點,收到質料後,能夠暗裡說,但決不答應公開傳播。不然就是用心製造煽動言論,粉碎社會連合調和。如果誰要拿這個訊斷書做文章,我們要究查他泄漏百姓小我隱私,歹意侵害未成年人權力的法律任務。
林淼說得一本端莊。
康知府和羅萬洲幾小我聽到這裡,不由相互對視一眼,眼裡儘是對這個怪誕的天下的無語和無法,又聽林淼持續往下說道:“目前冇有未成年人涉嫌金融違法的立法根據,就算備案了,訊斷上也存在難度。
非常鐘後,這場彙報會在調和的氛圍中結束。林淼被羅萬洲牽動部下樓,幾個大佬全數神采輕鬆,腳步輕巧。林淼悄悄覆盤,這件事為甚麼竟然另有能化解的空間。
如許就相稱於統統我們在法理上站不住腳的處所,就全都補返來了。就算將來另有爭辯,那也是將來的事情。隻能說我此次事情,是在立法不完美、羈繫不到位的特定汗青環境下,產生的特彆個案。
接下來這段時候,我的統統支出,將分作兩部分投資。一半拿來做儲備投資,存進東甌市鄉村信譽合作社,持續向合作社輸血;另一半按我師兄在內參上寫的,佈局計算機和互聯網財產。如許一方麵,兌現我之前的承諾,另一方麵,也能吸引知識界和社會言論的重視力,調轉言論風向。等今後有誰再回過神來,想拿這件事做文章,第一,我們冇給留把柄,第二,他冇實際證據,想煽動也煽動不起來,第三,如果真有人死活要煽風燃燒,那就是辟謠、傳謠,處所法律部分,能夠有理有據地抓人問案,保護天下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