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心意[第1頁/共3頁]
“遵拍照乾法律軌製的話,黃立春不但要原價補償桑塔納,並且還將吃上五年的牢飯。”吳關政看著吳誌說到。
“好的,那我就先忙去。”
“哦,那好吧。那我可就不客氣了。”話都說到這了,那就拿吧。畢竟一萬元也不是小數量了。不過接下來的事情就讓吳關政和程蘭目瞪口呆了。
或許對於販子來講,利潤的最大化就是終縱目標了,為了這個目標,很多人都會不擇手腕的,超出做人的底線。馬克思不是說過:“自從本錢來到人間,重新到腳每一個毛孔都滴著血和肮臟的東西”。
在五十年代時,壓歲錢因而也就開端五分、一毛地給――還得磕響頭作畢恭畢敬狀纔拿獲得呢!不過,那也“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合作社買小炮兒買零食去!一起那錢被死攥在手裡直到捂出汗來,藏來藏去藏丟了的不利事也常有,那種痛心跟明天在股市割肉冇甚麼兩樣兒。
直到二十世紀末的時候,孩子成奇怪物兒了,身不動膀不搖地就能得個成百上千塊――不過擱手裡攥著的少了,有的讓爹媽代管了,有的存銀行了,另有就是上彀打遊戲了。錢越來越不值錢了!
俄然間,牆上的時鐘響了,一看,本來已經兩點了。
“冇甚麼了。不過必然要記得,這是吳省長和省當局的一點情意。”
“幫我告訴一下餘店長,讓他來下我媽的辦公室。”
“彆擔憂,這不頓時就要過年了,以是我們省裡就給你壓歲錢嘛。”吳關政非常隨便地說。畢竟這一萬元又不是他本身出的。並且現在還能借這個機遇博得吳誌等人的好感,他如何能不隨便呢。
“叔叔,如何了?”
“感謝。”吳誌也冇忘謝著人家。畢竟惠寧電器的統統的禮節都是本身要求的。以是本身作為少店主,當然要以身作則了,不然就會落人把柄了,說甚麼上梁不正下梁歪了。
吳誌將錢放在茶幾上後,就來到電話旁,打了一個電話給前台辦事蜜斯。
“多甚麼多啊,再多也冇你們五千萬多啊。”吳關政拉著吳誌的手說。
“梁註釋將會陪著黃立春的,免得黃立春一人在那邊孤傲。彆的幾位新來的都拘留十五天,至於阿誰打了你的我們也將之送入監獄的,他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由此看來,壓歲錢牽繫著一顆顆童心,而孩子的壓歲錢首要用來買鞭炮、玩具和糖果等節日所需的東西。
“給。”吳關政隨後就取出了一張信封。吳誌接了過來,翻開看了以後才嚇了一跳。乖乖地,竟然是一疊百元大鈔,也就是一萬元。看動手上一萬元,吳誌感覺有點不對經。咱家惠寧電器都這麼折騰他們了,他們冇但有著一絲絲的抱怨和不滿,反而還給本身一萬元,難不成是封口費?再次看動手中的錢,吳誌決定還是問個清楚,以免得今後被動。因而就說:“吳叔叔,這是甚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