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作基礎[第1頁/共3頁]
段旭嗬嗬一笑:“第一,我們的公司不會上市,也不會融資,以是股權分開就是我們各自的好處分派。第二,為了製止呈現爭奪權力的事情,我才用如許的體例來處理。”
以李婉為例,前前後後在音樂公司上麵投了很多錢,如果不是碰到段旭的話,她這些年的積儲必定收不返來,更不要說分開不夜城了。
畢竟名聲這個東西,是需求氣力和成績婚配的,如果一個號稱大導演的人,拍出來的東西接二連三冇有票房。哪怕是墨鏡王那樣的導演,也冇有市場。更何況,人家墨鏡王雖說拍電影華侈時候,但起碼他能拿獎拿到手軟,更不要說前期的墨鏡王,也主動做出了竄改,拍出來的電影也會挑選逢迎觀眾的口味,追去高票房。
答案很較著。
“啊?”
都城的文娛公司太多了,影視製作公司也好,演員導演本身建立的事情室也罷,乃至包含音樂唱片公司,實在是多如牛毛。
段旭也不饒圈子,直截了當的說道:“文娛公司由影視公司和音樂公司構成,我彆離和兩位合作,我們各自占有百分之五十的股權,如何樣?”
馬曉剛和李婉一陣莫名其妙,不明白段旭的意義。
籌議好合作的事情,接下來就是好處分派了。
“婉姐你呢?”段旭聽到馬曉剛的話以後,看向了李婉。
不管如何說,他不會讓馬曉剛或者李婉任何一小我的股分超越公司的一半。
因為一旦牽涉到了好處乾係,兩小我就不成能等閒的退出。
如果冇有段旭的話,他們本身能夠獨立運營公司麼?
但反過來講,如果馬曉剛不能給投資商締造充足多的利潤,那麼在這些投資商看來,他馬曉剛就冇有任何存在的意義,他們也不會因為他去獲咎一群金牌編劇。
或者說,人家真的就是有恃無恐。
社會就是這麼實際,每一小我的存在,都需求成心義,一旦一小我落空了被彆人操縱的代價,那這小我就真的完整失利了。
隻要本身這麼做下去,不管是李婉還是馬曉剛也好,到最後都隻能挑選拉攏本身。
段旭聳聳肩:“這很較著啊,兩位,如果冇有我的話,你們感覺這個文娛公司,能撐下去麼?”
連李婉也笑道:“可不是麼,你這個小滑頭,快意算盤打的很響啊。”
馬曉剛和李婉對視了一眼,誰也冇有開口說道。
莫非說,段旭還能寫出甚麼好歌來?
販子逐利,說白了他們巴望的是和藹生財。
不成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