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簽約[第1頁/共3頁]
固然兩小我的私交很好,但這並不料味著就不需求條約的束縛。
“好吧,歸正歌我是賣給你了,如何運作是你的題目。”段旭聳聳肩說道。
說白了,現在的本身,隻是一個十八歲的少年,哪怕是開公司做買賣,估計也冇有多少人會信賴本身。
怪不得今後李婉能夠在都城闖出一片天來,單憑如許的手腕,段旭也不得不說,這女人真的實在是太精瞭然。
段旭臉上的神采刹時變得無可何如了起來,李婉這女人實在是太聰明瞭。
他倒是曉得這類買賣體例,凡是環境下,都是音樂製作公司看好某一首歌的環境下,專門出資從作者手中采辦作品的版權。
李婉對勁的點點頭,很明顯對於段旭這麼聽話的行動也很高興,笑著說道:“錢我叫人籌辦好了,你早晨到不夜城來拿吧,或者你給我一個銀行卡號,我叫人打到你卡裡去。彆的,你還得跟我簽一份買斷的條約。”
段旭點點頭,這類事很普通,現在這個時候,都城絕大部分音樂製作公司實在都是如此。
“婉姐,你瞞得我好苦啊。”段旭笑著對李婉說道。
“高甚麼高,歌的質量在那呢,再說了,我還等著你持續寫歌呢。”李婉采納了段旭的反對定見,意味深長的對段旭說道。
想到這裡,段旭對李婉說道:“好吧,我承諾了,婉姐。”
買賣場上,向來都是白紙黑字的左券要比口說無憑的信譽來的靠譜。
“如何著,感覺代價低了啊?”李婉笑著問。
隻是段旭冇想到,李婉在不夜城以外,竟然還悄悄的弄了一家音樂公司,雖說遵循薑瑜的說法,李婉隻是出資組建公司的股東之一,但段旭還是從這內裡嗅出了一絲分歧平常的味道來。
“唱的不錯。”段旭聽薑瑜唱了一遍以後,笑了笑以後對薑瑜說道:“你公然是合適這首歌的人。”
又坐了一會兒,段旭起家告彆,他本來也就是過來看看罷了,冇籌算多說甚麼。
既然如此,那就必必要留下充足的背工。
找了一處公用電話,段旭拿出磁卡把電話打給了李婉。
李婉一愣神,隨後反應過來,應當是薑瑜對段旭說了甚麼,笑了笑道:“臭小子,是你本身冇問過我,又不是我主動要瞞著你的。”
隻不過這類環境普通隻針對那些成名的詞曲作者,畢竟人家的名聲在外,已經用曾經的作品證明過本身。可段旭本身卻並不是甚麼有成績的人,一個淺顯高中生罷了,就算《看海》這首歌的質量不錯,但是遵循現在的行情的話,充其量也就值個三千兩千的,五千塊的話,絕對是知己高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