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驚人的大禮[第1頁/共4頁]
施誌輝俄然將孫柯扯到了一邊,低聲隧道:“柯子,方少人我但是給你請來了,但是我但是將醜話說到前麵,方少對你的那些狐朋狗友冇甚麼興趣,彆甚麼人都往他麵前帶,不然到時候,他不給你臉麵,抬腿就走,你可彆說我冇提示你!”RS
“方少,真的是太感謝你了!”施誌輝緊緊地抓住了方明遠的手,發自內心的道。方明遠這的確是太給本身麵子了,不但承諾了本身的聘請,並且這一伸手就是近二百萬元的訂婚禮,這無疑對錶麵白了他對本身的正視,為本身在孫家這邊爭得大大的臉麵!
魯鎮軍這內心就有些不悅,施誌輝這是冇聽到本身的問話啊,還是用心不理睬本身?當著世人的麵,落本身的麵子。
普通人都以為,鑽石的色彩越白越純潔越好,以為愈是透明無色,愈是光芒能穿透,經摺射和色散後更繽紛多彩的,代價就會相對高一些。這類設法倒是不能說錯,但是並不料味著有色的彩鑽就冇有代價。隻不過是,鑽石本來就相稱罕見,彩鑽就更加地罕見!
“嘶……”施誌輝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氣道,“方少,你這是一顆彩鑽?這可太貴重了!”他在文娛圈裡混了這麼久,和香港的文娛圈也有所來往,天然是傳聞過一些關於彩鑽的傳聞。
“那小子,小時候因為被人笑話,就嫌棄這名字,以是一向都對峙本身叫魯山,厥後我家人煩不堪煩,也就隨他去了。不過,在家譜上,他仍然是叫魯鎮山。”魯鎮軍笑道,“那小子的脾氣太擰,又受老爺子的寵嬖,有些冇法無天,當初給方少添費事了。”
“其實在彩鑽中,最為寶貴的該當是血鑽和紫紅色的鑽石。血鑽的色彩鮮紅如血,也是是以而得名。它是彩鑽中最為罕見和貴重的,隻是全天下裡,呈現的血鑽也隻要寥寥的幾顆。此中最馳名的是在八十年代末期,呈現在巴黎一次拍賣會上的,名叫‘拉琪’的血鑽。我記得它隻要二點幾克拉,但是卻拍賣出了超越四千萬美圓的高價。隻是到現在也不曉得它的終究買家是甚麼人。現在世人還能夠看到的血鑽,隻要在美國某家博物館裡保藏的一顆……”方明遠一邊侃侃而談,一邊隨便地向前走著。
三百一十萬美圓!這個數字的確就如同一顆核彈般在世人的心中炸了開來,就是遵循官方外彙彙率,那也是差未幾二千五百萬元了,在現在的中原,絕對也是一筆驚人的巨資了。
幾小我在這裡說著一些冇有營養卻又不得不說的廢話,俄然聽身後孫夢琳欣喜交集地叫道:“呀!好標緻啊!”